中国历史
当前位置:汉程网 >历史 >历史人物 >林长民

林长民(清末民初政治家、外交家,林徽因生父)

林长民
林长民(1876年—1925年11月24日),字宗孟,幼名则泽,福建闽侯(今福州)人,自称苣苳、苣苳子、又号桂林一枝室主,晚年号双栝庐主人。清末民初政治家、外交家、教育家、书法家。林长民为中国宪政派,属于“研究系”,先后参加统一党、共和党、进步党,历任徐世昌国务院参议、汪大燮内阁司法总长、总统府外交委员会委员兼事务主任。1901年,林长民与林纾、魏易等人主编《译林》月刊。两年后译《西方东侵史》。1906年赴日本留学,旋回国,入杭州东文学校学习,毕业后再赴日本早稻田大学,专攻政法专业,在日留学时曾获学士学位。宣统元年(1909年)回国,任福建官立法政学堂教务长兼咨议局书记长。1920年,与梁启超等倡组讲学社。民国一十四年(1925年),林长民充奉系将领郭松龄幕僚,参与讨伐张作霖的战事,被流弹击中身亡。著有《铁路统一问题》《敬告日本人》。

  • 中文名林长民
  • 别名宗孟、则泽
  • 性别
  • 国籍中国
  • 民族汉族
  • 籍贯福建福州
  • 出生地福建福州
  • 出生日期1876年
  • 逝世日期1925年11月24日
  • 毕业院校日本早稻田大学
  • 主要成就参与草拟《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林长民祖居南后街衣锦坊,后住塔巷。

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林长民中秀才,后入杭州东文学堂,攻读日语和英语。

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林长民与林纾、魏易等主编《译林》月刊。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赴日本早稻田大学读政治和法律,曾任留日福建同乡会会长。

清宣统元年(1909年),林长民毕业回国,任福建省谘议局书记、法政学堂教习及教务长,因致力于“法治”和“人权”的宣传,被学堂的监督郑锡光辞退。林长民于是创办了福建私立法政学堂,任监督。

宣统三年(1911年),林长民代表福建省参加南京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

民国元年(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成立,林长民任参事、法典委员,并被推为福建省代表,参与制定《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先后组织统一党、共和党,被选为第一届众议院议员,任众议院秘书长兼宪法起草委员。

民国三年(1914年),林长民任政事堂参议、参政院代理秘书长。

民国四年(1915年)起,林长民历任国务院参议、法制局局长、司法总长、总统府外交委员会委员兼事务主任等,主张“依法治国”,因不能力行,“请辞”了司法总长的职务。林长民戏之曰“三月司寇”,刻了一枚闲章。

民国八年(1919年),林长民任徐世昌总统顾问,极力反对段祺瑞内阁的亲日外交,主张拒绝在巴黎和约上签字,揭露丧权辱国的外交政策,引发轰轰烈烈的“五四”爱国运动。“五四”运动后,林长民被推为出席世界国联总会的中国首席代表。

民国十三年(1924年),林长民回福建任福建大学校长,又任全国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长。

民国十四年(1925年),林长民参加反对张作霖的战争,不幸中流弹身亡。这时他的女儿林徽因还在留学。友人梁启超为林长民办了丧事。

点击展开更多人物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