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中秀才。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官费留学日本早稻田大学,攻史学专业。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在东京与鲁迅同随章太炎学习《说文解字》。
宣统元年(1909年)归国后,与鲁迅同受聘于浙江两级师范学堂任教。翌年改就嘉兴府中学任教。辛亥革命后公举为海盐县首任民事长,积极推行剪辫放足、破除迷信、禁止鸦片、兴办学校等新政。旋改到省教育厅任事。
朱希祖1913年(民国二年)为教育部起草国语注音字母方案,后受聘任北京大学预科教员兼清史馆编修。袁世凯称帝时,辞去编修,专任北大教授。“五四运动”前后,朱希祖常为《新青年》和《晨报》副刊撰稿。
1918年(民国七年)任北京大学中国文学系主任,教授中国文学史。不久兼任史学系主任,写成《中国史学通论》一书及许多史论。其间积极参与推行白话文。
1920年(民国九年),联合北大六教授上书教育部,要求推行新式标点,中国新式标点自此始。是年底,和沈雁冰、郑振铎、叶圣陶等12人共同发起成立文学研究会。
1921年(民国十年),为北大接收历史博物馆残存内阁大库档案1502麻袋,于研究所国学门设明清档案整理会,拟定整理办法,领导史学系学生整理研究。
1923年(民国十二年)夏,应陕西督军刘镇华之请,入关中讲学,摹拓汉唐石刻。
1926年(民国十五年)夏,改任清华、辅仁两大学教授。
1928年(民国十七年)重返北大,任史学系主任,并发起成立中国史学会。
1930年(民国十九年)入中央研究院,任研究员。
1932年(民国二十一年)任广州中山大学教授兼文史研究所所长,先后撰写《南明之国本与政权》《南明广州殉国诸王考》《中国最初经营台湾考》《屈大均传》《明广东东林党传》等数十篇论文。
1934年(民国二十三年)受聘为南京中央大学历史系主任,同年任古物保管委员会主任。教学之余,与其子朱偰对南京古迹实地调查,写出《六朝陵墓调查报告》等专著,为研究南京历史文化奠定了基石。
1935年、1936年任高等考试典试委员。
1938年(民国二十七年)随校西迁,在四川7年中,先后撰成《伪楚录辑补》《伪齐录校补》等书,以隐刺伪满和汪伪政权。
1940年(民国二十九年)任国史馆筹备委员会总干事,不久即辞国史馆职;3月,由重庆中央大学历史系主任改任考试院考选委员会委员,后兼任考试院公职候选人检核委员会主任。
1944年(民国三十三年)7月因肺气肿病发,逝于重庆。友好门生曾编印《文史杂志》专号,介绍其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