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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孟春(明朝中期名臣)

何孟春
何孟春(1474年1月27日—1536年5月20日),字子元,号燕泉,湖广郴州府郴州县(今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鲁塘镇村头村)人,祖籍江西吉安府庐陵县(今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明朝中期名臣。弘治六年(1493年)进士,授兵部主事,历任兵部员外郎、兵部郎中,为马文升和刘大夏所器重。正德七年(1512年),升任河南左参政,廉洁奉公,很有声威。正德十年(1515年),升任太仆少卿。正德十三年(1518年),升为太仆卿,不久以右副都御史巡抚云南,平定十八寨造反蛮人,设立永昌府,增设五所长官司,五处防御所,被荫封一子做官,推辞不就。明世宗继位后,升为南京兵部右侍郎,历任吏部右侍郎、吏部左侍郎,后因反对大礼议,被贬为南京工部左侍郎。嘉靖六年(1527年)致仕归乡。嘉靖十五年五月一日(1536年5月20日),何孟春去世,享年六十三岁。隆庆元年(1567年),赠礼部尚书,谥号文简。(概述图来源:何孟春塑像取自燕泉河畔)

  • 全名何孟春
  • 子元
  • 燕泉
  • 谥号文简
  • 所处时代明朝
  • 民族族群汉族
  • 出生地湖广郴州府郴州县(今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鲁塘镇村头村)
  • 出生日期1474年1月27日
  • 逝世日期1536年5月20日
  • 逝世地湖广郴州府郴州县(今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鲁塘镇村头村)
  • 主要成就历事三朝,多所建白
  • 主要作品《余冬序录》六十五卷
  • 最高官职南京工部左侍郎
  • 祖籍江西吉安府庐陵县(今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
  • 追赠礼部尚书

从师东阳

成化十年正月十日(1474年1月27日),何孟春出生于湖广郴州府郴州县(今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鲁塘镇村头村)。何孟春自幼天资聪颖,听到有人朗诵比较长的文章,马上就能背下来,黎淳因此将他视为“奇童”。

少年时代,何孟春在李东阳门下求学,学问很广博,李东阳经常把何孟春的文章给周围的同僚观阅,说:“这将是我们楚地将来的人杰。”

弘治五年(1492年),何孟春在湖广乡试中考中第二名。

初入仕途

弘治六年(1493年),何孟春考中进士,本应参加翰林院的庶吉士考试,因父亲去世回家守孝。

弘治九年(1496年),授兵部主事。同年,谏官庞泮等被逮进监狱,何孟春上书搭救他们。

弘治十一年(1498年),明孝宗诏令修建万岁山毓秀亭、乾清宫西室,役使九千名士卒,计算下来将用掉一百多万两银子,何孟春又抗言上书极力劝阻,获得成功。清宁宫遇灾后,他借机上书陈述了八件事,奏疏长达一万多字。

后来,何孟春历任兵部员外郎、兵部郎中,深受吏部尚书马文升和兵部尚书刘大夏的器重。刘大夏每有重要的事情和边防要事,都要找到何孟春一起去商议,碰到疑难的地方,让何孟春决断。等到何孟春因祖父去世回家守孝时,刘大夏如同失去了左膀右臂,非常想念他。何孟春奉命到山西、陕西管理马政,结果各种规章制度都得到了实施。回朝以后,又提出五条兴利除弊的意见,并且弹劾巡抚的失职行为。不久,又回家为继祖母和母亲守孝。

劝谏武宗

正德元年(1506年)七月,何孟春上书要求明武宗改正孔庙祭祀的典礼,未果。

正德七年(1512年)八月,明武宗外调何孟春为河南左参政,期间廉洁奉公,很有声威。当时河南布政使传来信函,称山东有盗贼,参政应该催促下属官员训练民兵为备不时之需,而何孟春极力反对,后来,盗贼警报解除,河南各地应训练民兵而错过了农时,唯独大梁道无恙。有百姓丢失了奴婢,在井中发现了尸体,不知道凶手是谁,何孟春稍加审问,就抓获了真凶,当时的河南百姓称他为“神明”。

正德十年(1515年)正月,何孟春升任太仆少卿,回京任职,河南的老幼一路相送,不忍让何孟春离去。何孟春到北京后,明武宗想把马政的钱用于游玩,何孟春极力反对,事情就此罢休。

正德十三年(1518年)正月,何孟春又升为太仆卿。明武宗到宣府游玩时,他曾飞章劝谏。九月,何孟春以右副都御史的名义巡抚云南,平定了十八寨造反的蛮人阿勿、阿寺等,奏准设立了永昌府,增设了五所长官司,五处防御所,登录战功,被荫封一子做官,但何孟春推辞了,没有接受。

召回京城

正德十六年(1521年)七月,何孟春升为南京兵部右侍郎。

嘉靖元年(1522年)二月,何孟春在半路上被召回来做了吏部右侍郎。时值苏、松各府旱涝相继,而江、淮以北河水泛滥,淹没土地、房屋、人口、牲畜,多得无法计算。何孟春仿效汉朝的魏相上书列举了八条意见,明世宗高兴地采纳了。

嘉靖三年(1524年)五月,何孟春升为吏部左侍郎。尚书乔宇被免职后,何孟春代理吏部的事务。

大礼之议

大礼议的讨论开始后,何孟春在云南听说,就递上一篇奏疏反对。

等到何孟春来吏部做官的时候,明世宗已经尊称自己的父母为兴献帝、兴国太后,继而又改称为本生皇考恭穆献皇帝、本生圣母章圣皇太后。何孟春三次上书请按当初的诏书尊崇,明世宗都不加理会。此后明世宗更加听信张璁、桂萼的话,又想去掉本生两个字。张璁当时盛气凌人,上书列举礼官欺君之罪十三条,并且斥责大臣们是朋党。何孟春和九卿秦金等撰写了一篇奏疏,大略是说:“伊尹说过:‘有人说话违背了自己的心思时,一定要向道义方面去寻求。有人说话迎合了自己的想法时,一定要向失道之处去核查。’近来在关于‘大礼’的争议中,大臣们所表现出来的邪恶和正直是不一样的。像大臣们为纠正错误而提出的不大好听的数千万言,这就是伊尹所谓的违背了自己心思的话,陛下是否曾经向道义方面推求过?那么一两个小人,敢假托随顺主上孝心的名义,勾引一些不三不四、不学无术、厚颜无耻的人,迷惑陛下的理智,这就是伊尹所谓的迎合了自己想法的话,陛下是否向失道之处去核查过?为什么那些人的话那么容易得逞,而这些人的话这么难采纳呢?”于是提出了十三条质问来反驳张璁。奏疏递交后被明世宗压在了宫中。

当时詹事、翰林、给事中、御史及六部各司、大理、行人等许多大臣都写了谏章,都被压在宫中,未予批答,一时间群情激愤,不可遏制。正好早朝刚结束,何孟春就号召满朝大臣们说:“宪宗皇帝在位时,百官曾在文华门哭谏,争论慈懿皇太后的葬礼,宪宗最后听从了他们的意见。这是我们明朝的往事啊。”修撰杨慎说:“国家养士一百五十年,能不能仗节死义,就看我们今天的表现了。”编修王元正、给事中张罛等就把满朝大臣在金水桥南边拦住,说哪个人不努力争取,大家就一起揍他。何孟春、金献民、徐文华又过来号召大家。于是九卿、翰林、给事中、御史、各司郎官,共计二百二十九人都在左顺门跪地请愿。明世宗让司礼中官传命他们回去,大家都说:“一定要得到皇上的允准我们才敢回去。”他们从早上跪到中午,世宗两次传下指示,仍然跪在地下不肯起来。

明世宗这下大为恼火,就派遣锦衣过去先抓了几个带头的。于是丰熙、张罛、余翱、余宽、黄待显、陶滋、相世芳、毋德纯八个人一起被关进了皇家监狱。杨慎、王元正于是敲打着宫门大声哭喊,大家也都哭了,哭声响震皇宫的深宅大院。世宗更加恼怒了,就传令逮捕了若干名五品以下的官员,而让何孟春等人等候治罪。第二天,编修王相等十八个人都被杖打而死,丰熙等人和杨慎、元正都被贬官或充军。明世宗这才把何孟春等人以前的奏疏发下来,批评他说:“我即皇帝位,供奉宗庙祭祀,尊崇亲生父母的大礼,是我自己决定的。何孟春等诋毁君主,败坏政事,颠倒是非,罪实在不小。而且张璁等递上来的十三条意见还留在我手中没发下来,他怎么先知道的?希望他老老实实回答我。”于是何孟春等上书认罪,说:“张璁等递上去的十三条,在没递上去的时候就先拿草稿给人看过,并且还有副本存放在通政司,所以我们知道它。我们跟在满朝大臣的后边,能够在旁边参加讨论‘大礼’,私下里认力张璁等蒙骗陛下,所以说些话出来和他们辩论,冒犯了陛下您,罪应万死。只是我们希望陛下明察秋毫,辨别一下谁正直,谁邪恶,这样我们即使死了也会感到幸运。”明世宗恼怒不休,批评说何孟春号召大家发泄不满,不是大臣侍奉君上的方式,本该从重法办,姑且从轻扣发一个月的俸禄。不久被调出去做南京工部左侍郎。按照过去的惯例,南京各部只设一个侍郎,当时工部已经有右侍郎张琮了,又让何孟春做左侍郎,实际上是冗员了。

归乡去世

何孟春屡次上书称病告老,到嘉靖六年(1527年)春天,才得到批准。

嘉靖七年(1528年)六月,《明伦大典》编成,因何孟春在大礼议中反对明世宗,所以罢免了何孟春的官职。

嘉靖十五年五月一日(1536年5月20日),何孟春在家中去世,享年六十三岁。

隆庆元年(1567年)八月,明穆宗下令追赠何孟春为礼部尚书,谥文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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