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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元忭(明代翰林院修撰)

张元忭
张元忭(1538年-1588年3月25日),字子荩,号阳和,浙江山阴(今绍兴)人,中国明代文学家,学者。张元忭少时身体羸弱而苦读。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领乡荐,数上不第。隆庆四年(1570年),游太学,次年射策南宫,状元及第,授翰林修撰,超擢左春坊左谕德,兼侍读,寻充经筵讲官。万历十六年(1588年)三月二十五,张元忭病卒。张元忭以心学为宗旨,认为“万事万物皆起于心”,心是绝对“至善”的本体,而普通人因蔽于污垢,需要“日新”“洗心”,从静寂中得存心之功。主张由功夫而见本体。提出“悟修并进”,领悟本体应有修持的过程,“故得悟而修,乃为真修,因修而悟,乃为真悟”。认为悟、修不可分离,功夫和本体既为“一贯”而又不可互相替代。坚持儒学由下学而上达的传统观点,强调道德实践的重要性。批评当时学者“崇虚无而蔑礼法”的流弊,著有《张阳和集》等。(概述图片取自绍兴印刷局1918年《越中三不朽图赞》)

  • 子盖(子荩)
  • 阳和
  • 所处时代明代
  • 民族族群汉人
  • 出生地山阴(今浙江绍兴)
  • 出生日期1538年
  • 逝世日期1588年
  • 主要成就曾与孙鑛合修《绍兴府志》,与徐渭同修《会稽县志》
  • 主要作品《云门志略》《翰林诸书选粹》等
  • 本名张元忭

张元忭少时身体羸弱而好读书,藏灯帐中,母寝始诵。十余岁时即以气节自负。闻杨继盛冤死,为文遥祭之,慷慨泣下。父张天复任云南副使,遭战败,为忌者所中,被逮入狱,元忭驰京师辩父之冤,往返一年,当事者怜之,张天复才得以削籍归。任官后,敢于仗义执言。某御史因直言被放逐,设法救之;徐文长杀妻下狱,百计脱之。里居守丧期间,不私入公门,乡里有不平事,辄侃侃言之不避。未第时,即从王畿游,承良知之学,笃于孝行,躬行实践。万历十年还家省亲,奉双亲至孝,双亲疾病所服汤药,皆亲口尝过奉上。对子女家人教育严谨,夜呼二子燃炷香静读,夜分始寝。妻俭约,日结线网巾出市,人曰:“此状元夫人所结也。”争售之。后因请复其父官职,帝不许而悒悒病亡。天启初,追谥文恭。

善属文,工书,尝撰并书李元昭岣喽山房记。卒年五十一。《珊瑚网、李氏续藏书》。曾与孙鑛合修《绍兴府志》,与徐渭同修《会稽县志》。所著有《云门志略》、《翰林诸书选粹》、《不二斋文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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