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达成(1813年—1888年),从十六岁起,到澳门一间鞋店当了三年学徒。随后在板障堂街一间葡萄牙人开设的鞋店当鞋匠,每月工资仅四元。三十二岁返回翠亨,与附近的隔田乡(今崖口乡)杨胜辉的女儿杨氏(1828——1910)结婚,此后就一直居乡从事农业劳动。
孙达成是一个佃农,完全没有自耕地,先后租过祖尝田二亩半(每年租谷十五石,折交“期价银”六两六钱),及弟媳程氏(孙学成之妻)的田地四亩,耕种水稻和杂粮:并曾养过一头耕牛。缠足的杨氏和年轻的孙眉也参加了辅助性农业劳动。孙家又曾饲养过一、二头猪和几只鸡鸭,作为家庭副业。孙达成还在夜间兼任更夫,每年挣得几石谷的工钱来补助家庭费用。逢村中有人办喜事或治丧事时,他也常去帮忙。他们全家数口住在村边一间简陋的小砖屋(约长二丈六尺,宽一丈二尺)里,以番薯为主要食粮,家境相当艰难。
1864年3月19日(清同治三年二月十二日),孙达成以他和孙学成、孙观成兄弟三人的名义,订立了批垦孙氏祖产径仔荫税山埔的合约,所批垦的山地面积不详。立约时孙学成、孙观成在外做工而不居乡,据估计,这是拟由他们两人提供资金,由孙达成提供劳动力以经营果木的一项合作计划。但是,立约后半年孙学成即身故,孙观成也于三年半后死去,经营资金落了空,孙达成自身的劳动力又不足,故这项计划来能实现。后来孙达成在这块山地上种了些荔枝和山桔之类的果树,但为数不多,收获量很少,从未出售过。
从保存至今的一本孙氏公尝账簿(1847年1月1日,即清道光二十六年十一月十五日所立)的记载中,得知在孙中山出生前,孙达成曾管理过公尝,时间长短不详,已知的是1849——1850年(道光二十九一三十年)。据账簿所载,公尝田仅数亩,收支账目至1854年(咸丰四年)约有四五十两银之谱。当时翠亨孙姓仅数户(没有一户是地主),男子多数出洋做工,公尝系由在乡的各户男子轮流或合作管理的。故孙达成曾管公尝一事,并不说明他在族中有什么特殊地位。
孙达成的家境困窘,可以从1856年(咸丰六年)所立的《三修翠亨村祖庙碑记》的记载中得到一个有力的佐证。由于全村各姓居民(被视为“下户”的除外)都负有维修村庙的“义务”,捐款是带普遍性的,故从所捐数目的多寡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捐户的经济能力来。碑记载明孙达成捐款一元,捐这个数目的人数最多,也是男丁捐款的最低额。这事发生在孙中山诞生前十年。
孙达成因为家贫,备受有钱势人家的欺凌侮辱,自己只好忍气吞声。他有一片园地种上红豆,被邻村径仔荫一家姓何的强行占了去(该事约发生于1871年前后)。有一次,孙达成挑粪到田里施肥,路过一地主家门前,地主仔杨宝常辱骂他,并喝道:“粪味真臭,以后再不准你挑粪经过我家门口!”孙达成不敢置辩一词,默默地走开。又一次,地主杨启焕之妻诬称孙达成夫妻偷了她一只鸡,气势汹汹地扬言要捉人,后来才发现鸡是跌死在粪坑里。
1869年,孙中山的哥哥孙眉(时十五岁),到离翠亨十余里的南萌墟地主程名桂家做长工。两年后,即1871年,孙眉随程名桂去檀香山,同行的还有同邑青年郑强等。临行前,因苦于家贫乏款,由孙学成妻程氏将租给孙达成耕种的田地,押出其中的两亩余作旅费。
孙眉从一个华侨工人向华侨资本家转化的过程是渐进的,这大约发生在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的一段时间里。他最初设立德隆昌米铺,接着又开了一间杂货店,后来才在姑刺埠创办了畜牧场。与孙眉上升为资本家的同时,翠亨孙达成的家庭经济状况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大笔的侨汇成为孙家的主要经济来源,孙达成不再打更了,他甚至雇工来帮助耕种。而孙中山青少年时代在檀香山、香港、广州等地求学的十余年间,生活和读书费用大都直接间接来自孙眉的供给。
1885年,孙中山在香港中央书院高中毕业。次年秋,进广州博济医院(Caton hospital)附设南华医学堂读书。孙中山在此读了一年之后,于1887年9月,转入香港西医书院(The College of Medicine for Chinese,Hong Kong),接受正规系统的大学医学教育。期间,父亲孙达成于1888年春病故。大哥孙眉于数月前闻父病重,特地赶回故乡,与孙中山亲待汤药。两人倾心沟通,尽释前嫌。日后,孙中山的革命事业得到孙眉的倾力资助,与这次兄弟俩的真诚交流不无关系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