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天启六年(1626年)正月,刘有福被明熹宗选为宁德长公主朱徽妍的丈夫,封驸马都尉。二月,明熹宗赐予刘有福诰命、冠服。
明朝崇祯三年(1630年)九月,崇祯帝加封刘有福为太子太傅。后累加特进光禄大夫、左右柱国、太子太师。
清朝顺治二年(1645年)六月,清廷给予刘有福和朱徽妍银百两、地二百晌作为赡养。据吴伟业《萧史青门曲》中所言,刘有福本来过着奢靡的生活,“夫婿豪华势莫当,百两车来填紫陌。千金榼送出雕房,红窗小阮调鹦鹉”,明清易代后“改朔移朝至今活,粉碓脂田县吏收。舞阁豪家夺,曾见天街羡璧人。今朝破帽迎风雪,卖珠易米反柴门”。
顺治十四年(1657年)八月,索尼奏称:“遵谕察审刑狱,有正法叛犯刘有福妻朱氏,系故明泰昌帝女,应免入官,交礼部与故明妃嫔一体赡养。”可知大约在此之前不久,刘有福卷入谋叛案而被清廷处死,朱徽妍亦被羁押入狱,至此察审刑狱的行动结束,才被清廷释放,交礼部与故明妃嫔一体赡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