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
当前位置:汉程网 >历史 >历史人物 >陈茂烈

陈茂烈(明朝监察御史)

陈茂烈
陈茂烈(1459~1516),字时周,号梅峰,福建莆田人,明朝弘治八年(1498)进士,官至监察御史。

  • 全名陈茂烈
  • 时周
  • 梅峰
  • 所处时代明朝
  • 出生地福建莆田
  • 出生日期1459年
  • 逝世日期1516年
  • 主要成就为官清廉
  • 最高官职监察御史

十八岁时,作《省克录》,谓颜子之克己,曾子之日省,是学习的方法。

弘治八年(1498)进士,奉命出使广东,师从陈献章,陈献章教他主静之学。陈献章退而与张诩争论焦点问题,作《静思录》。授吉安府推官,因考绩过淮河,天寒没有絮衣,几乎被冻死。入为监察御史,袍服质朴鄙陋,乘一疲马,人们望而敬之。

因母亲年老终养。供母之外,不办一帷。陈茂烈亲自种田汲水。太守闻其劳,进二卒助之,三日遣还。吏部以其贫穷,发给他晋江教谕的俸禄,陈茂烈没有接受。布政使陈珂又上奏供给月米,陈茂烈上书进言:“臣素贫,食本俭薄,故臣母自安于臣之家,而臣亦得以自逭其贫,非有及人之廉,尽己之孝也。古人行备负米,皆以为亲,臣之贫尚未至是。而臣母鞠臣艰苦,今年八十有六,来日无多。臣欲自尽心力,尚恐不及,上烦官帑,心窃未安。”上奏没有同意。

正德十一年(1516)冬,母亲去世,陈茂烈也跟着去世。巡按福建御史王应鹏上奏陈茂烈清修苦节,贫且无后,请加恤典,下诏令有司树坊。

点击展开更多人物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