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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枢(明朝官员)

唐枢
唐枢(1497年-1574年),字惟中,号一庵、子一,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湖州府归安县(今浙江省湖州市)人。明代哲学家、官员。唐枢早年师事湛若水,奉随处体认天理之学,后慕王门致良知之学,亦深加研究,并力图将两学合而互补。嘉靖五年(1526年),唐枢中进士,官至刑部主事。曾因上疏言李福达罪而遭贬为民。讲学著书四十年。万历二年(1574年),唐枢去世。唐枢受佛教及禅宗思想影响较深,学说中大量参杂禅说。其认为“气外别无情理处,汉、宋诸儒,不知性即是理,性亦即是气”。反对理学的理气之说。提出真心说,认为心是天地的中心“心无弗有,无弗能,宰制万物,放诸四海而准,与天地参,不容伪者也”。主要著作有《木钟台集》等。

  • 别名一庵先生
  • 惟中
  • 子一
  • 所处时代明朝
  • 民族族群汉族
  • 出生地湖州府归安县(今浙江省湖州市)
  • 出生日期1497年
  • 逝世日期1574年
  • 主要成就创立吴兴唐一庵书院
  • 主要作品《木钟台集》
  • 本名唐枢
  • 官职刑部主事

明嘉靖五年(1526年)进士,授刑部主事。言官劾李福达,不得狱辞要领,唐枢上疏,提出六“所疑”六“不用疑”,请朝廷明释,以正福达之罪。因触怒世宗,削职为民。从此回湖州老家从教。他先借安定书院讲学,后在湖州东门外营治“木钟台”,设帐讲学。

1562年,湖州知府张邦彦奉巡抚浙江监察御史张宪之意,为唐枢建立书院,额题“吴兴唐一庵书院”(唐枢号一庵),唐枢在这里讲学十几年直到辞世。他的教育思想是“讨真心”三个字,“真心”即“道心”,“讨”就是学问、思辨并身体力行。他曾说“良知一拈万到,本末具举,今日只欠躬行。”竟合于佛教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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