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袭爵
沐绍勋生于明孝宗弘治十七年(1504年)。他的六世祖为明初开国功臣、黔宁王沐英;五世祖沐昂,为沐英第三子,在明英宗时官拜左都督,死后追赠定边伯;高祖父沐僖,袭任南京锦衣卫副千户;曾祖父沐瓒,在天顺二年至成化二年十二月间(1459年-1467年2月)以右军都督同知佩征南将军印,代镇云南七年;祖父沐诚,在沐瓒死后以锦衣卫都指挥使、右参将代其父镇金齿;父亲沐昆,十六岁时袭封黔国公,在镇二十二年,屡平诸蛮叛乱。
正德十四年(1519年),年仅三十八岁的沐昆去世。
正德十六年(1521年)二月,十八岁的沐绍勋袭封黔国公爵位,佩征南将军印绶,充任镇守云南总兵官。
嘉靖元年(1522年),沐绍勋与云南巡抚罗玉联名上书,请求设置永昌府。
嘉靖二年(1523年)三月,明世宗命沐绍勋提督屯田。
讨定滇乱
嘉靖六年(1527年),寻甸府土司安铨发动叛乱,都御史傅习率军进讨,以战败告终。此时,武定军民府土酋凤朝文也举兵反叛,与安铨联军攻扰云南,滇南大乱。世宗闻讯,派兵部尚书伍文定统军南征。
伍文定尚未抵达,而沐绍勋已于嘉靖七年(1528年)督率各军出击。他在战前,先授予一批准备袭封土官的青年冠带,允诺在平叛后将替他们向朝廷奏请官爵。众人闻讯,士气大振,于二月初十奋战而前,大破叛军,“击斩强贼十馀人”。五月,沐绍勋奏捷京师,世宗降敕奖谕,命他与伍文定剿抚叛军。
凤朝文逃回武定府。此前,他欺骗府中军民称武定土知府凤诏母子已被明廷杀死,朝廷下令将要剿灭武定军民,众人才跟随其起兵叛乱。至此,凤诏母子率军返回武定府,军民大惊而降。凤朝文无计可施,渡普渡河溃逃,准备前往四川东川府(治今云南会泽),途中于汤郎箐被追兵斩杀。安铨撤回寻甸,兵势仍盛,构筑数十道营栅,企图阻挡明军进攻,沐绍勋分兵夹击,攻破其防线。安铨继续逃往东川府,不知凤朝文死讯,准备先入芒部,被东川土知府禄庆擒获。云南之乱至此全部平定。此役,明军先后擒获叛军一千余人,斩得首级二千九百余级,俘获叛军男女一千二百余人,又招降二万余人,夺取器械、牛羊颇多。
捷报传至京师,世宗加授沐绍勋为太子太傅,增加他的岁禄五十石。
讽喻诸酋
当时,西南三宣六慰中的老挝、木邦、孟养、缅甸、孟密等国互相仇杀,师宗州(治今云南师宗)、纳楼茶甸长官司(治今云南建水南官厅)、思陀甸长官司(治今云南红河西南)、八寨长官司(治今云南马关西八寨)等尽皆内乱,历时已久。沐绍勋会同云南巡抚欧阳重等,派遣使者遍访诸蛮,以武定、寻甸破灭之例警示,诸蛮慑伏,纷纷表示愿意归还侵占的土地;木邦宣慰使罕烈、孟养宣慰司的思伦都愿意遣使进贡方物;陇川(麓川)宣慰司的多鲸也同意把宣慰使职还给侄儿多参。南中大乱于是全部平息。
嘉靖七年(1528年)十月,沐绍勋等奏言西南处置事宜等奏言:
允许木邦、孟养两处宣慰司进贡赎罪,并告诫孟养不许侵扰缅甸、木邦不得党助多鲸争夺陇川的官职。奖赏抵御强敌的孟养土司思真;允许缅甸土司莽启岁袭封祖上官职;令陇川的多参、孟定的罕忽各自返回本境,招抚百姓;将各宣慰司争议多年的莫猛母等地交由孟密管辖,每年向朝廷上缴差银一千两;割孟乃等七处归属木邦的罕烈。以均分其地,平息纷争。
世宗下诏,同意按照沐绍勋的建议施行。
嘉靖十年(1531年)四月,云南阿迷州蒙自县的土官才古等人叛乱,云南守臣出兵将其讨平,擒斩叛军九百四十余人,俘获九百六十余人,缴获牛马、器仗颇多,降抚三千四百六十余人。沐绍勋在此役中居中调度有功,获赐银丝等物。
云南永宁府土司阿和与四川盐井卫土司刺马仁争夺村寨。丽江军民府土知府木公是阿和的姻亲,于是起兵帮助阿和对抗刺马仁,双方仇杀数年,四川、云南屡经会勘,都未能解决争议。嘉靖十四年(1535年)七月,沐绍勋会同云南、四川两省巡抚胡训、潘鉴及巡按董珊、邹尧臣等各自督官调查、商议,最终平息了这场纷争。事后,沐绍勋上奏,请求世宗申明旧制,不许土司相互仇杀。世宗允准,并对沐绍勋加以赏赐。
英年早逝
嘉靖十五年(1536年)十一月,世宗敕令沐绍勋及两广总兵官柳珣整备军队、调度钱粮,准备征讨越南莫朝。十一月二十三日(1536年12月6日),沐绍勋逝世,共袭位十五年,年仅三十三岁。世宗闻讣讯,依例赐祭葬。
嘉靖十七年(1538年)四月,世宗下诏,追赠沐绍勋为特进光禄大夫、右柱国、太师,赐谥号“敏靖”(明《谥法》称:应事有功曰敏,宽乐令终曰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