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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昆(明朝中期勋臣、将领)

沐昆
沐昆(1482年-1519年),字元中,号玉冈。凤阳府定远县(今安徽省定远县)人。明朝中期勋臣、将领,黔宁王沐英五世孙、定边伯沐昂之玄孙。沐昆最初袭任锦衣指挥佥事,后被叔祖、黔国公沐琮收养。明孝宗弘治十年(1497年),沐琮逝世,沐昆袭封黔国公,佩征南将军印镇守云南。他为人沉稳,喜怒不形于色,在滇二十二年,攻灭龟山、竹箐叛军,又接连讨平普安州、师宗州、安南长官司的动乱,为维护滇南地区的稳定作出了贡献。因功累加至太子太傅。袭位日久后,转而贿赂权贵,凌辱三司官员,愈发骄横。正德十四年(1519年),沐昆去世,年三十八。获赠太师,谥号“庄襄”。沐昆自少好学,公务之余,与文人韵士交游,其遗稿经子孙整理,最终被编为《玉冈诗集》,今已佚。

  • 本名沐昆
  • 元中
  • 玉冈
  • 所处时代明朝
  • 民族族群一说回族,一说汉族
  • 出生日期1482年
  • 逝世日期1519年
  • 主要成就在镇二十二年,屡平诸蛮叛乱
  • 籍贯凤阳府定远县
  • 官职征南将军、太子太傅、云南总兵官
  • 爵位黔国公
  • 追赠太师
  • 谥号庄襄

元勋之后

沐昆的五世祖为明初开国功臣、黔宁王沐英。他的高祖父沐昂,为沐英第三子,官至左都督,追赠定边伯;曾祖父沐僖,袭任南京锦衣卫副千户;祖父沐瓒在天顺二年至成化二年十二月间(1459年-1467年2月)以右军都督同知佩征南将军印,代镇云南七年;父亲沐诚,在沐瓒死后以锦衣卫都指挥使、右参将代其父镇金齿。

过继叔祖

明宪宗成化十八年(1482年)正月,沐昆出生。同年九月,年仅二十六岁的沐诚病逝于金齿。当时沐昆才九个月大,由祖母贾夫人抚养。

明孝宗弘治三年(1490年),贾夫人逝世,沐昆此时不过九岁,却已能做到哀毁尽礼,如同成人一般。次年,孝宗授十岁的沐昆为锦衣卫指挥佥事,因其年幼孤弱,所以特加优待。

在明宪宗、孝宗时期,镇守云南的第三代黔国公沐琮正是沐昆的叔祖,沐琮没有儿子,故而收养沐昆为子。

袭镇廿年

弘治九年(1496年)九月,沐琮逝世。次年十月十一日,十六岁的沐昆袭封黔国公,佩征南将军印绶,充任云南镇守总兵官,享有岁禄三千石。

弘治十二年(1499年),沐昆派兵讨伐龟山、竹箐诸蛮叛乱。

弘治十五年(1502年)正月,南京户部尚书、督贵州军务王轼调兵征讨普安州(治今贵州盘县双凤镇)米鲁之乱,沐昆与云南巡抚陈金亦“亲诣交界地方督率三司”,并在平夷卫会合武定土知府凤英等土、汉军共四、五万人,抵御米鲁。待到米鲁在贵州被击溃后,企图回袭云南的平夷卫及大河、扼勒诸堡寨,沐昆、陈金等率云南兵将其击退。不久后,凤英率军斩杀米鲁,最终平定叛乱。孝宗论功,增加沐昆的岁禄。

明宪宗时,明廷割木邦宣慰司的土地,开设孟密宣抚司。后来,孟密土司思楪入侵木邦土地二十七处,明廷见其多次拒绝劝抚,于是调孟养土司思陆所部胁迫,这才使思楪归还所占土地。但思陆恼怒孟养兵多遭思楪杀害,于是发兵渡金沙江,夺取了木邦原来割给孟密的蛮莫、贡章等十三处土地,彼此之间,纠纷不断。

弘治十三年(1500年),沐昆献上、中、下三策,孝宗采纳下策,命云南方面劝告思陆撤回孟密。兵部商议将蛮莫等处重新赐给木邦,思楪之弟思真不服,仍负隅顽抗。

至弘治十八年(1505年),沐昆、陈金派知府王嘉庆、张凤等前往劝说,思真这才罢休,而孟养、木邦各土司纷纷遣使进贡谢罪。明武宗嘉赏沐昆等人的功劳,各赐银帛等物。

正德二年(1506年),师宗州(治今云南师宗)百姓阿本作乱,沐昆与都御史吴文度等督率官军两万(一作三万)余人,派左参议陈一经等分三路齐进:一路出师宗州,一出罗雄州(治今云南罗平),一出弥勒州(今云南弥勒)。又另派一支军队埋伏在盘江,截断叛军退路。最终大破叛军,斩首四千七百余级,擒获、招降五千余人,阿本逃走。捷报传至北京,武宗“写敕奖励”沐昆等人。

正德七年(1512年),安南长官司(治今云南蒙自东老寨)的那代争求袭位,杀死土官,沐昆与都御史顾源出兵围剿,将那代与其党羽七十余人擒获,斩首三十七级。武宗赐敕褒奖。

正德十一年(1513年)四月,沐昆因母亲去世,请求护丧葬母于南京。据称,兵部尚书王琼接受他的贿赂,建议派官员护送其母的灵柩归葬,并请对沐昆加以褒奖。武宗同意,加授沐昆为太子太傅。

英年病逝

正德十四年(1519年)六月十八日,沐昆病逝,时年仅三十八岁。武宗闻讣讯,为之辍朝一日。

正德十六年(1521年)五月,经礼部奏请,新即位的明世宗追赐沐昆祭葬,并追赠特进光禄大夫、右柱国、太师,赐谥号为“庄襄”(明《谥法》称:威而不猛曰庄,因事有功曰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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