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
当前位置:汉程网 >历史 >历史人物 >洪皓

洪皓(南宋大臣官至礼部尚书)

洪皓
洪皓(1088年11月28日——1155年11月16日),字光弼,一说宋饶州乐平(今江西省乐平市)人,另一说江西鄱阳人,南宋著名的爱国重臣。任礼部尚书时,出使金国,被扣留在荒漠十五年,坚贞不屈,艰苦备尝,全节而归,被誉为第二个苏武,归赠太师魏国公,谥号忠宣。

  • 光弼
  • 出生日期1088年11月28日(元祐三年十一月十三日,戊辰年,乙卯日)
  • 逝世日期1155年11月16日(绍兴二十五年十月二十日,乙亥年,甲午日)
  • 主要成就出使金国十五年,齐官不做,金职不就,斩首吓不倒,官职买不动,宋高宗曰:“卿忠贯日月,志不忘君,虽苏武不能过。世人称“宋之苏武”。任秀州司录,岁涝发廪赈济,又邀留纲米济人,人称“洪佛子”。位列二十四忠第二十位洪 皓 就 鼎、民族英雄。展开主要成就出使金国十五年,齐官不做,金职不就,斩首吓不倒,官职买不动,宋高宗曰:“卿忠贯日月,志不忘君,虽苏武不能过。世人称“宋之苏武”。任秀州司录,岁涝发廪赈济,又邀留纲米济人,人称“洪佛子”。位列二十四忠第二十位洪 皓 就 鼎、民族英雄。将"汉文化向北传播",促进民族文化融合。收起
  • 主要成就出使金国十五年,齐官不做,金职不就,斩首吓不倒,官职买不动,宋高宗曰:“卿忠贯日月,志不忘君,虽苏武不能过。世人称“宋之苏武”。任秀州司录,岁涝发廪赈济,又邀留纲米济人,人称“洪佛子”。位列二十四忠第二十位洪 皓 就 鼎、民族英雄。将"汉文化向北传播",促进民族文化融合。
  • 主要成就无纸则取桦叶写论语、大学、中庸、《孟子》时谓“桦叶四书”
  • 主要作品《鄱阳集》
  • 本名洪皓
  • 民族
  • 爵位魏国公
  • 三公太师
  • 谥号忠宣
  • 属相
  • 所处朝代南宋

洪皓洪皓,宋饶州(今属江西)人。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进士。高宗建炎三年(1129),以徽猷阁待制假(代理)礼部尚书使金被留,绍兴十三年(1143)始归。迁徽猷阁直学士从三品,提举万寿观,兼权直学士院。寻因忤秦桧,出知饶州。十七年(1147),责授濠州团练副使,英州安置。二十五年(1145),主管台州崇道观,卒谥忠宣。

曾任宁海主簿、秀州司录。南宋建炎三年(1129年)五月,宋高宗准备将都城由杭州迁往建康(今南京),以避金兵锋芒。洪皓不顾职位卑微,上书谏阻。他的意见虽未被采纳,但却因此为高宗赏识。高宗特意召见他,擢升其为徽猷阁待制,假礼部尚书,出使金国。金国留不遣返。在金15年,直至绍兴十三年(1143年)归。在金期间,威武不屈,时人称之为“宋之苏武”。后除徽猷阁直学士、提举万寿观兼权直学士院,封魏国公从一品。谥号“忠宣”食邑一千二百户,赐紫金鱼袋,宋高宗于杭州西湖边葛岭赐建国公府。以论事忤秦桧,谪知饶州,移英州居住九年。明王守仁《谥襄惠两峰洪公墓志铭》称:“维洪氏世显于鄱阳。自宋太师正一品忠宣公皓始赐第于钱塘西湖之葛岭,三子景伯、景严、景庐皆以名德相承,遂为钱塘望族。”清梁章钜《楹联丛话》云:“西湖葛岭下有洪忠宣公皓祠。

点击展开更多人物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