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经历
顾寰的家族原为长沙湘潭人,后在元朝时迁居扬州路江都县(明朝时改属南直隶扬州府,今江苏省扬州市)。他的祖父顾溥、父亲顾仕隆,相继袭封镇远侯爵位,均有贤名。
顾寰于明世宗嘉靖七年(1528年)袭封父爵镇远侯,岁禄一千石。
嘉靖八年(1529年)六月,顾寰被任命为五军营右哨坐营官。
嘉靖十年(1531年)三月,兼领红盔将军侍卫。
嘉靖十二年(1533年)五月,世宗改命顾寰佥书左军都督府事,十多日后,又充任鼓勇营坐营官。七月,改为中军都督府佥书。
南都与漕政
嘉靖十四年(1535年)九月,顾寰出任南京守备兼掌南京中军都督府事。在南京时,他奉诏审定监狱案犯,平反冤狱甚多。
嘉靖十七年(1538年)四月,顾寰转任漕运总兵官,出镇淮安府。
嘉靖十八年(1539年),慈孝献皇后蒋氏的梓宫经水路被运往承天府(治今湖北钟祥),漕运船只为避梓宫南行,后又遇涨水阻挡,至十一月时竟有二千九百余艘被冻阻。而当时长江南北频生灾害,顾寰请求停运受灾地一年的漕运,改以折色交纳,剩下的输入太仓。一来免去船只运输,二来减轻受灾地的负担,使“兑运无亏,军民两便”。世宗允准,军民都为之称便。
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九月,顾寰与漕运右副都御史张景华上奏陈述关于漕政的七事:
有司在交兑时不许擅自拘捕官军,以耽误粮运,应在运粮完毕后再知会漕司问理;运官运粮后,还有各衙门交砖席等事务,不能一并算为迟误日期。以粮米入仓之日为查参违限的日期;审编旗甲时,应选用与丁力相应的人户,呈报漕司。如果发生弃船、侵盗之类的事件,负责审编的官员亦应连坐;轻赍银待运至京师再赐给,遇到有用驳运,致使“船米贱折,临仓挂欠”的情况,今后应该由把总勘实动用后呈报;各仓交粮应该以刮铁收受。禁止“约军斗人等”,不许高下其手以及额外聚敛,导致粮米亏损;原规定每廒仓上交六千领席,多遭囤积腐朽。今后只许用三千领,跟随粮米交仓,其余的折银交库;运官有不法行为,在运粮完毕后由漕司告理,不许擅自前往别处衙门挟私诬告。
这些建议都被世宗采纳,并下诏施行。
同年十月,顾寰因为母亲年迈多病,请求辞官归养,世宗不允。
顾寰对漕政的整改,触犯了一些人(漕蠹者)的利益。他们散布流言,使顾寰于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遭给事中王交弹劾为“索漕粮常例,怨言腾沸”、“贪污不职,受赃以万计”。世宗一面命取顾寰回京听勘,一面派巡按御史按验,认为所劾不实,遂于次年九月下诏将其赦免。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五月,顾寰留京任右军都督府佥书。闰九月,改任神机营坐营官。
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十二月,顾寰第二次出任提督漕运总兵官,仍兼镇淮安。
著绩两广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七月,因安南国(越南语:An Nam quốc,今越南)发生动乱,世宗令顾寰挂印为两广总兵官。
莫朝(越南语:Nhà Mạc)皇帝莫福海去世时,其子莫宏瀷年幼,莫朝权臣阮敬与族人莫正中交兵,莫正中逃往钦州。当时朝臣中有人建议世宗乘隙攻取安南。顾寰在与提督两广军务的侍郎周延商议后,请求朝廷令莫宏瀷袭任安南都统使,安南局势遂定。
其后,顾寰又与提督两广军务、侍郎应槚派兵征讨桂林、平乐瑶、獞民的叛乱,至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十月方成功,共擒斩叛军四百八十四人,俘虏三百四十四人,缴获牛马、器械颇多。顾寰时已离任,仍获朝廷赏赐。
淮安御倭
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十月,顾寰第三次出任漕运总兵官。
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三月至五月间,顾寰与漕运侍郎郑晓有抵御倭寇之功,二人均获朝廷赏赐。
总督京营
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八月,庚戌之变爆发,京师震恐。世宗在鞑靼俺答汗撤退后开始加强防御措施,改十二团营为三大营,合三大营为戎政府。十二月,顾寰入京,奉命总督京营戎政。
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正月,顾寰与工部尚书吴鹏奉诏阅视、修理在此前兵乱中被破坏的山陵、桥梁、墙垣诸工程。五月,顾寰认为:京营兵一遇歇操月份,便难以聚集。不如留五军营兵四万人,分为四班,每月留一班轮流驻京,以便在紧急时调用。世宗允准。
此前,兵科给事中游震得等建议根据大小卫所次序分配诸卫兵至京营,让一卫专属一营,便于管理。顾寰驳议认为:五军每营都挑选锐卒为强、弱二等备兵,如果要按顺序调整,一时难以改正。也不便于之后的秋防,将使将士无法适应,且士卒强弱混淆。世宗遂下诏恢复旧制。
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六月,顾寰建议在京营备兵中选取二千人,补入总督标下军中,共六千人,分为两营,增设一员将领统率,便于轮操。世宗允准。八月,顾寰奏陈营务四事:
在此年八月至十月间,将在外参与工程建设的京军调回原营,加以整顿操练;外卫秋班的官军,先期让他们赶赴工程量较大的施工建设;京营备兵调回的马匹,如果无用的转兑给听征官军;京营官军原有的老弱马匹依例变卖,以节省草料。
世宗览奏,仍同意施行。
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三月,世宗因万寿宫修成,加授顾寰为太子太保。五月间,兵部覆议顾寰及巡视京营、都给事中陈瓒对京营的九条建言:
选正兵以肃营伍:鉴于营军距离上次选汰已久,日渐冗滥,应定期挑选正兵,替换老弱不堪者,以整肃营伍;慎选官以听补阙:根据资历,依次在各营中择取号头、把总等官的人选,以杜绝攀附拉拢的陋习;顺营卫以稽月粮:每营、每卫各置一簿籍,各营、卫据此支付粮饷,方便稽查;倡勇敢以振兵威:每营挑选“武艺精强者”为一等,在秋操时支粮六斗。以“武艺未闲而力可教习者”为二等,支粮三斗。以示激劝之意;恤马政以完桩银:倒损马匹者,“第令追纳桩银”,停免“一切比较挂号,并年终参奏”,以示优恤之意;免拘系以飬士气:官军在营中有不当事,又被出派民差。如果有事牵连,在官不属情况严重的,所司不得一概拘捕,耽误差遣。饬营伍以便操练:按京营惯例,从通州新、旧二部游兵中选出三千人,设千总等官统领,仍听佐击将军管束,其余都归属兵营;明查参以正事体:给事中管理巡捕,致使年终查参时只查京营而不及巡捕。应该恢复“巡视京营科道官负责参治京营、巡捕倒损马匹”的旧制,将巡捕事交属兵部主事,不必再派差遣。给事中参奏倒损马匹,“并隶之于京营”。巡视科道官恢复旧规,以一年为期,不拘泥成规,只以才能为判定标准,又“敕书不必坐名”,以达到“重王言、省烦渎”的效果。
世宗览奏,命如众人所议施行。
勋臣耆德
后来,顾寰第四次总督漕运,镇守淮安。之后被召还朝廷,遂借机告老请辞。
隆庆五年(1571年)二月,明穆宗特别起授顾寰为京营总督,不久后,他又上疏请辞。
明神宗嗣位后,再次起复顾寰,令其在京掌左军都督府事。
致仕及逝世
万历七年(1579年)六月,顾寰致仕,获加官为少保。
万历九年(1581年)十二月甲午日(12月29日),顾寰逝世,享年七十九岁。神宗闻讯震悼,为之辍朝一日,赐祭十六坛,追赠他为太保(一作太傅),谥号“荣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