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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行可(明朝官员)

冯行可
冯行可(1521-?),字道卿,号敕斋,南直隶松江府华亭县(今上海市)人,大理寺丞冯恩之子。恩获罪,行可年十三,刺血上书请代父死,恩得免死论戍。嘉靖中中举,官至应天府通判,有善政。

  • 本名冯行可
  • 道卿
  • 敕斋
  • 所处时代明朝
  • 民族族群汉族
  • 出生地松江府华亭县(今上海市)
  • 出生日期1521年
  • 官职应天府通判

1、长子行可年十三,伏阙讼冤。日夜匍匐长安街,见冠盖者过,辄攀舆号呼乞救,终无敢言者。时鋐已迁吏部尚书,而王廷相代为都御史。以恩所坐未当,疏请宽之,不听。

2、又明年,行可上书请代父死,不许。其冬,事益迫,行可乃刺臂血书疏,自缚阙下,谓:“臣父幼而失怙。祖母吴氏守节教育,底于成立,得为御史。举家受禄,图报无地,私忧过计,陷于大辟。祖母吴年已八十余,忧伤之深,仅余气息。若臣父今日死,祖母吴亦必以今日死。臣父死,臣祖母复死,臣茕然一孤,必不独生。冀陛下哀怜,置臣辟,而赦臣父,苟延母子二人之命。陛下僇臣,不伤臣心。臣被僇,不伤陛下法。谨延颈以俟白刃。”通政使陈经为入奏。帝览之恻然,令法司再议。尚书聂贤与都御史廷相言,前所引律,情与法不相丽,宜用奏事不实律,输赎还职,帝不许。乃言恩情重律轻,请戍之边徼。制可。遂遣戍雷州。而鋐亦后两月罢矣。

3、行可既脱父于死,越数年登乡荐。久之,不第。谒选,得光禄署正。迁应天府通判,有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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