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元十一年(1274年)前后,任职兵部。
至元十八年(1281年),任河北河南道提刑按察使。
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已转任嘉议大夫、山东东西道提刑按察使。
三月十四日,王恽于其济南住所观耶律履《三鹿图》。
清明前一日,邀王恽、杜伯元同游华不注山。
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春,邀僧同新于济南观音寺结夏。
四月十二日,耶律铸去世,赴京奔丧。
五月一日,同新圆寂,为其塔铭书丹并撰额。
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任正议大夫、南台御史中丞。
冬十月二十五日,与行台诸官同聚南台治书侍御史李昂寓邸。
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转任淮东宣慰使,后转官秦中。
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入朝为内台御史中丞。
春正月,于赴京途中,与王恽邂逅卫南,王恽有《饯中丞羲甫还阙下》诗二首。
是年,托总尹靳荣刻耶律楚材诗于济渎祠下,请王恽书《题耶律公手书济源诗后》。
元贞二年(1296年),任参知政事。
大德三年(1299年)冬十月十七日,任征东行省左丞,与平章政事阔里吉思同赴高丽。
大德五年(1301年)春正月二十三、二十八日,享高丽王于寿宁宫。
二月七日,谒文庙,令诸生赋诗。
三月二日,元以平章阔里吉思不能和辑人民,罢之。阔里吉思率官属先还。
五月六日,还国。喻国王理民之术、责宰辅忧国之事。尝以国学殿宇隘陋,甚失泮宫制度,言于王。至是遂新文庙,以振儒风。约是年,朝会于上都,赠诗刘敏中,后者答以《上都答耶律梅轩左丞见赠》。
大德七年(1303年)三月二日,与刘赓同任河东、陕西道奉使宣抚。
五月二十四日,与刘赓上奏平阳僧察力威不法事。
大德八年(1304年)六月、七月,与刘赓上言站赤事理。
皇庆元年(1312年),再任征东行省官,因出身高丽的宦官方臣祐言于太后答己,未果。
至正年间,百招长老有《过居庸十咏》,喜而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