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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元孙(唐朝官员)

颜元孙
颜元孙(?-732年),字聿修,京兆万年(今陕西省西安市)人。祖籍琅邪临沂(今山东省临沂县)。文学家颜之推玄孙,隋唐学者颜师古从孙。华州刺史颜昭甫之子,司徒颜杲卿的父亲。唐朝时期大臣,文人。颜元孙少时聪颖,垂拱元年(685年),进士及第。时考功郎刘奇赏其文,称其“既丽且新”“词高理赡”,由此名动天下。解褐鼓城主簿,历任登封、长安二县尉。迁洛阳丞、著作佐郎、太子舍人。玄宗监国,令其独掌令诰。及即位,颜元孙为人所排,出为润州长史,迁滁州、沂州刺史。复为人所排挤,黜归乡居十年。起为濠州刺史。后为中书令张嘉贞所器重,引为知制诰。开元二十年(732年),颜元孙卒。颜元孙工词赋章奏,有文才,尤擅草隶。《新唐书·艺文志》著录其《干禄字书》一卷,《颜元孙集》三十卷,已佚。《全唐文》收其文一篇。少时曾赋《安石榴赋》。

  • 全名颜元孙
  • 聿修
  • 所处时代唐朝
  • 民族族群汉族
  • 逝世日期732年
  • 主要成就治理州郡
  • 主要作品干禄字书
  • 官职长安县尉 太子舍人 滁沂濠州刺史
  • 封赠秘书监

颜元孙墓志铭少孤,寄居于舅父殷仲容家,由殷氏教授书法。自幼聪颖超群,善于文辞,工于书隶。

垂拱初年,举进士,历官长安县尉、太子舍人,出任滁沂濠三州刺史。

开元二十年(732年)秋七月初三,逝于绛州翼城县官舍。广德二年(公元764年)春三月廿二日,追赠秘书监。唐玄宗时,身遭诬奏,黜归田里,乡居十载,写成《干禄字书》。

参见《大唐朝议大夫守华州刺史上柱国赠秘书监颜君神道碑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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