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
当前位置:汉程网 >历史 >历史人物 >王永光

王永光(明末大臣)

王永光
王永光(1561年—1638年),字有孚,号射斗,北直隶长垣人。明末大臣。王永光自幼聪慧,有胆识。万历十六年(1588年),秋试中举。万历二十年(1592年),中壬辰科进士。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升为吏部主事。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调文选司。王永光选拔官员严格按照规章办事,谢绝一切请托。历任通政司右参议、右通政、工部尚书、户部尚书,天启三年(1623年)因与东林党不和而辞官。天启五年(1625年),起复为太子太保、南京兵部尚书,同年改为太子太保、兵部尚书。天启六年(1626年)再次辞官。崇祯元年(1628年)被起复为户部尚书,后迁吏部尚书,崇祯三年(1630年)加官少保兼太子太傅。后王永光受到刑科给事中吴执御、云南道侍御史王象云等人弹劾,遂上疏请求辞官归乡。崇祯四年(1631年),经崇祯皇帝恩准,遂告老还乡。崇祯十一年(1638年),王永光在家中无疾而终,葬于木掀店村东王氏祖坟。有《冰玉堂诗草》等著作传世。(概述图来源)

  • 全名王永光
  • 有孚
  • 射斗
  • 所处时代明末
  • 出生地北直隶长垣
  • 出生日期1561年8月17日(嘉靖四十年七月初七日)
  • 逝世日期1638年8月15日(崇祯十一年七月初六日)
  • 逝世地北直隶长垣
  • 安葬地木掀店村东王氏祖坟
  • 主要作品《冰玉堂诗草》
  • 最高官职光禄大夫、柱国、少保兼太子太傅、吏部尚书

万历年间

王永光生于嘉靖四十年(1561年,官年为嘉靖四十四年)七月初七日,万历十六年(1588年)乡试中举,万历二十年(1592年)以三甲一百一名的成绩获赐同进士出身。他初任中书舍人,翌年,明廷陷入国本之争,王永光不顾神宗严旨,上疏请立太子,但神宗没有过问。

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升任吏部文选司主事。

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七月,文选司郎中朱敬循拟升太常寺少卿,王永光以文选司主事署理员外郎中事。后因人事工作的疏漏而被降俸一级。

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七月,升通政司右参议,后回乡养病,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九月归任。

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七月,升通政司右通政。

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七月,出为浙江巡抚。大约在同年底称病辞职。

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七月,起用为南京大理寺卿。

天启年间

泰昌元年(1620年)八月,王永光升工部左侍郎。因尚书王佐未至,王永光以左侍郎署理工部事。该年工程颇多,皇极殿、神宗陵寝定陵、神宗嫔妃陵园均需建设。王永光历陈工部的困难,力争蠲免浙江、福建、南直隶三省织造盈余,以纾民困,但未被批准。熹宗继位后,他又对提供给熹宗乳母客氏等花费的四千两铺设物料费提出质疑,请求收回成命,熹宗不允。

天启二年(1622年)正月,王永光因庆陵竣工叙劳,升工部尚书,仍管左侍郎事。不久,刑部尚书黄克缵改京营戎政尚书,刑部尚书出缺,由王永光暂管部印。二月二十九日,刑部尚书由王纪接任,王永光改户部尚书、总督仓场。九月,王永光调任南京户部尚书,管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事。

天启三年(1623年),王永光在“南察”中,与东林党人王允成为难,受到福建道御史李应升的弹劾。同年底,王永光迫于压力,称病辞职。

天启四年(1624年)六月,东林党人杨涟弹劾大太监魏忠贤失败,导致东林党在下半年陆续被逐出朝廷。王永光得到阉党魏广微、崔呈秀的提携,于天启五年(1625年)三月被起用为南京兵部尚书,平息南京兵变。十月,兵部尚书高第出任辽东经略,王永光被点用为兵部尚书。

天启六年(1626年)三月,王永光请求熹宗加封魏忠贤之侄魏良卿,将魏忠贤比作晚唐贤宦张承业和严遵美。另一方面,他反对按照魏忠贤的意思派遣镇守太监,主张将辽东前线军务专委袁崇焕,但未果。五月,京师王恭厂发生火灾,造成重大人员财产损失,兵部职方司主事张履端、王升欲趁灾异示警之机上疏力谏熹宗修省,停止大兴土木,对东林党网开一面,其上司王永光允诺以自己名义代递。此疏虽得到舆论赞赏,但熹宗不听。不久,皇家道观朝天宫发生火灾,王永光再次上疏进谏,请求听从诸臣所呼吁的停刑、罢税之事,被熹宗驳回。七月,王永光又一次称病辞职。

崇祯年间

天启七年(1627年)十一月,随着魏忠贤的倒台,王永光被李觉斯、霍维华等请求起用。崇祯帝还没登基时,也对王永光有所留意。崇祯元年(1628年)三月,王永光以太子太傅起用,改任户部尚书。后在户科给事中瞿式耜的建议下,崇祯帝在五月九日调任他为吏部尚书。王永光上任后,针对铨政存在的问题,列为八事上奏:“一明职掌、一广咨访、一慎会推、一凖资俸、一抑躁竞、一杜请托、一杜规避、一通壅滞。”得到崇祯帝的听从与嘉奖。同年秋冬之际,南京户科给事中陈尧言、御史李长春弹劾王永光曾有依附魏忠贤的劣迹,不宜任六部尚书,被崇祯帝拒绝。王永光受到弹劾,请求辞职,崇祯帝坚决不允。其后在钱谦益会推一案中,他暗中支持温体仁。此外,他在主持崇祯二年(1629年)京察与拟钦定逆案的过程中,被指控曾包庇过一些魏忠贤的党羽。因此,他被东林党视为“四凶”之一。崇祯帝却对他信任有加,总是称呼他为“王尚书”而不直呼其名。

王永光虽然屡遭东林言官弹劾,但这些弹劾都被崇祯帝驳回。王永光在此期间起用东林党所不喜欢的史𡎊、高捷、袁弘勋等为御史,其中的高捷在己巳之变后率先弹劾阁臣钱龙锡,致其去位,据称背后有王永光和温体仁的影子。其后,王永光以名列钦定逆案的原蓟辽督师王之臣作为天津巡抚的首推,又借推举边才的名义,举荐另一名逆案中人吕纯如,但被内阁首辅周延儒阻止。崇祯三年(1630年)五月,日讲官左谕德文震孟两次弹劾王永光排斥异己、欲为阉党翻案。王永光为渡过危机,向时任司礼监掌印太监王永祚求援,于是崇祯帝斥责文震孟“任意牵诋,殊为多事”。

崇祯四年(1631年)三月,王永光受到刑科给事中吴执御、云南道侍御史王象云、河南道御史王道纯等的弹劾。据说这是温体仁得势后憎恨王永光不依附自己而授意言官所为。三月初八日,王永光称病辞职,得到崇祯帝批准,“温旨准其驰驿回籍,仍命静需召用”。

晚年去世

崇祯五年(1632年)八月,天寿山大雨,将庆陵宝顶冲损。崇祯帝下令议处天启时督修庆陵的官员。王永光上疏辩解,崇祯帝没有过问。

崇祯七年(1634年)八月,王永光被夺去少保兼太子太傅的加衔和恩荫。据说这也是温体仁怂恿下的结果。

崇祯十一年七月初六日(1638年8月15日),王永光去世。其孙锦衣卫佥书王鹏冲后来为王永光请求恤典,被崇祯帝拒绝。

崇祯十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1645年1月23日),南明弘光帝恢复其少保兼太子太傅的加衔。翌年四月,弘光帝准其赠谥葬祭,但因弘光政权随即覆亡,此事没有下文。

点击展开更多人物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