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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楫(元朝官员)

史楫
史楫(1214年-1272年),字大济,元永清(今属河北)人,元朝名将史天倪长子,史天泽之侄,元朝官员。太宗十一年(1239年),史楫知中山府事,后迁征南行军万户,跟随其叔史天泽攻宋蕲、黄州地。太宗十三年(1241年),由史天泽引觐太宗,授真定路兵马都总管,佩金虎符,辖真定所属三十余城。宪宗元年(1251年),朝廷议征包银,史楫请以银与物折,并减其额,又请立银钞相权法,以通商旅,皆从之。中统元年(1260年),授真定路总管、同判本道宣抚司事。中统三年(1262年),李璮之乱平,罢免诸侯子弟的兵权,史楫辞职归家。

  • 大济
  • 所处时代元朝
  • 出生地永清
  • 本名史楫

元太宗十一年(1239),知中山府。

元宪宗三年(1253),忽必烈驻军六盘山,召史天泽管理经略司事,史天泽上奏:“臣摄兄史天倪军民之职,史天倪有二子,长子史楫管民政,次子史权又握兵柄。臣可退休。”忽必烈说:“昔日成吉思汗封功臣十人千户,谕众说所有年幼者,汝等无疑,此人父兄俱有功,安得不报。且功臣中,岂无一门三要职者。”意思是不允许推辞。迁史楫为征南行军万户翼经略,攻占蕲州、黄州。史楫善抚士卒,所向有功,后史天泽又请让史楫袭其父职。忽必烈叹息说:“今争爵者多,爵者少,卿深可嘉尚。吾自有官与史楫。”即以史楫为真定兵马都总管,佩金虎符。

朝廷始征包银,史楫请以银与物折,仍减其元数,以解民困。诏从之,发布法令。各道以褚缺币相贸易,不得出境,二三年则一变。钞本日耗,商诱不通。史楫请立银钞相权法。人以为便。有人请更盐法,按籍计口给之,史楫争其不可曰:“盐铁从民贸易,岂能如差税例配之。”议遂寝。元氏人起诉府僚于达官,鞫之无实,将抵死,史楫大力营救,达官说:“是欲陷于涌现辈死地,汝救之,何也?”楫曰:“诛之足以惩扣,然不若寡之以愧其心。且人命之处理重,妄言罪不列。”乃杖而遣之。

中统元年(1260),授真定路总管、同判本道宣抚司事。所举州县佐吏有文学者三十余人,后皆知名。

中统四年(1263),以史天倪为武仙所杀,没收武仙宅以赐史楫。史天泽进言:“兵民之官,不右关在一门,行之请自臣家始。”史楫即日解印绶归。卒年五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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