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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崇佑(民国时期大律师)

刘崇佑
刘崇佑(1877-1942),字厚诚,号菘生,侯官县人。17岁中举人。后东渡日本学习法律,毕业于明治法政学堂,人称“双榜举人”。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任福建省咨议局副议长,倾向民主革命,投入反清运动。宣统三年(1911年)二月,与林长民联合创办私立福建法政专门学校(后改名福建学院,是今福建师范大学前身之一)和福建政法专门学校附中(后改名福建学院附中,是今福州二中前身)任董事长。该校是当时全国最大的3所私立法政大学之一。

  • 别名菘生
  • 厚诚
  • 菘生
  • 所处时代近代
  • 民族族群汉族
  • 出生地今福建福州闽侯
  • 出生日期1877年
  • 逝世日期1942年
  • 本名刘崇佑

辛亥革命后,北京国会成立,任众议院议员。鉴于国事日非,于曹锟贿选前辞职,从而退出政界,专任律师。曾兼《北京晨报》和中国银行总行法律顾问。与李大钊、梁启超、沈钧儒、邹韬奋、陈叔通等过从甚密。崇佑立志“律师应仗人间义”。五四运动中,为北京大学学生辩护,深得师生赞誉,赠以大银杯存念。“一二·九”惨案中,天津南开大学进步青年周恩来、郭隆真等4人被捕;受天津学生联合会委托,崇佑又为之辩护。法庭审理时,崇佑严正指出:“爱国救国本是合乎公理民意之壮举,根本说不上触犯刑律。”“如果政府认为触犯了小日本的刑律,那我们就不得而知了!”弄得法官张口结舌,终勉强以羁押、罚款而释放。天津学联报以景泰蓝大花瓶为谢。

周恩来、郭隆真等赴法勤工俭学时,崇佑又赠银资助成行;留学期间,还经常提供生活费用。

抗日战争中,沈钧儒、邹韬奋等七君子因致力抗日救国运动,遭当局囚禁于苏州监狱。崇佑义愤填膺,参加律师团,任首席辩护人,出庭抗辩,慷慨陈辞,为世人所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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