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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光国(清朝官员)

高光国
高光国(1615-1678),字淑观,号媿宾,河北省宁晋县曹伍疃村人(古唐城),明万历四十三年乙卯生(1615),清顺治四年丁亥(1647)进士。侍御公高捷生五子,长太学生高去靡是其父也。孝友著闻、巡按御史两次旌奖、生七子,仲为光国,初授福建松溪县令,升广东连平州知州,再升广东驿盐道佥事。

  • 淑观
  • 媿宾
  • 所处时代清朝
  • 民族族群
  • 出生日期1615年
  • 逝世日期1678年
  • 主要成就清廉
  • 主要作品《无事斋诗草》诸集
  • 本名高光国
  • 籍贯河北省宁晋县曹伍疃村(古唐城)

高光国从小就生而端凝,性情随和。七岁读书,不用老师反复讲解,就贯通领会。十五岁同伯兄光玺同入泮(考取秀才),一时声重宫墙(字识渊博,名声外传)。兄弟二人经常钻研,探讨程朱理学。每到夜晚,辩论不休,并能悟出其中的奥秘。

明崇祯十五年壬午(1642)中举,清顺治三年丙戍(1646)会试,因为太翁年高体弱而未赴。顺治四年丁亥(1647),太翁深责之,不得已赴试成进士。授福建建宁府松溪县令。当时朝庭的军队刚进入福建,他就带五、六僮仆冒险驰抵松溪,而建宁城还有没有收取,盗贼充斥,民皆逃散。县署唯一老吏跟随他多方招徕署吏。稍微安顿,就马上

征粮以供军用,百姓争先恐后缴纳。荡平乱匪,随既上奏,详列各项开销,松溪百姓所缴占十分有七。福建平定,他重开学校,扶植农桑,严格保甲制度,修义仓,举百废,禁锢婢,禁溺女。所做的善政良策,硕果累累。

清顺冶五年戊子(1648)本省入围同考得士九人,如林云京、杨梦鲤皆卓卓有声,抚台张公学圣以其为榜样,把事迹镌示诸邑,向他学习。并特地推荐他为“卓异第一”。清顺治皇帝特赐衣服以予奖励。

清顺治十一年甲午(1654)五月,其父亡故,他痛绝复苏几次,殡葬如礼,丁忧三年。

清顺治十四年丁酉(1657)服除,补江西龙南县令,其位于江西省的上游,三面临粤,山环而峻,水碧以溅龙,人们常自言自语说,人生在此地者都是贫瘠之民,官到此地,必然吃苦受累。然他自是清苦自矢。粵山土寇骚扰乡里,便组织保家乡勇,严阵以待,使百姓安居乐业,欢声遍野。龙南之地,每年大旱他就帮助抗旱引水。八年中都能取 得好收成,龙南人个个都称颂他的恩德。

清康熙四年乙巳(1665)升四川剑州知州。因前官留任,清康熙七年戊申(1668)二月,改补广东连平州知州任。连阳在万山之中,匪盗成灾,各自为政,光国抚绥有方,彻底平息,百姓都拍手称颂。连平人们有轻生自杀的恶习,视轻生不为耻,反为荣。他就严格命令,凡对轻生者置若罔闻,无动于衷者,不管有多少人,统统实行连赋税法,对于这类人,既要上交田赋,又收取人丁税。开始人们大惑不解,他就严厉推行,并向上报备,作为永远的禁令,从而改变了百姓的这种恶习。

该州的童子考试名额常被外郡冒领占用,当地民众对此不知不理,他就坚决杜绝,并在山谷中开设学堂,空地里种上各种蔬菜,自种自吃,这样的好事善事在当时都是据实记录在案的。

清康熙十七年戊午(1678)南王(金光祖)注重他的才名,以本省驿盐道请部,遂推其为驿盐道佥事。他上任便大刀阔斧的改革整顿,火耗收尽,革除旧役常卖富差贫的旧习。按照规定账簿拔遣,不吃请受贿,不徇私情,使全省盐道之恶弊得到清除。时值兵革变乱之时,向上丰裕了国家军费,向下惠及了商人民众。由于过度劳累,仅一个多月便累死在任上,时年六十三岁。他著有《无事斋诗草》诸集,其中说道:“尝考周官六计弊吏而统之,以廉诚有见于廉,为官之本也。”而当代的官绅大夫都是多在原籍暗置田地房产,为身家长远之计。而而光国却完全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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