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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拱乾(明朝诗人)

方拱乾
方拱乾,初名策若,字肃之,号坦庵,又号甦庵、云麓老人、江东髯史等。安徽桐城人。明万历二十四年四月初三日(1596年1月29日)生,卒于1667年。明崇祯元年(1628年)进士,官至少詹。清顺治十四年(1657年),因受江南科场案株连于1659年被流放宁古塔,其五子方章钺因与主考官方犹“联宗”而中举,皇帝令刑部将方章钺“速拿来京,严行详审”,子亦谪宁古塔。顺治十八年即1661年赦归故里,1667年客死扬州,时年72岁。拱乾好写诗,在绝域仍“无一日辍吟咏”,留下不少描写异地史诗,如《鬼妾叹》是描写黑龙江活人殉葬的陋俗。方拱乾著《绝域纪略》(又名《宁古塔》)一书,很有史料价值。方氏是桐城望族。其父方大美曾任御史、太仆寺少卿等职,生有五子,拱乾最小。拱乾少年聪颖,成童时能记六经,7岁“能属诗文”。20岁时,诗文已为世人称许,与同乡姚孙森等5人为友,人称“六骏”。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中举人。崇祯元年(1628年)中进士,授官庶常。崇祯十三年授编修,累迁中允、左渝德,晋少詹事,充东宫(太子)讲官。崇祯十七年三月十八日,闯王李自成率大顺农民军陷北京,明朝灭亡,拱乾被大顺军俘虏,初受酷刑,以行贿得免。清军入山海关,李自成弃北京退山西,拱乾乘乱南归。

  • 中文名方拱乾
  • 别名策若
  • 民族
  • 籍贯安徽桐城
  • 出生日期1596年1月29日
  • 逝世日期1667年

方拱乾所著作书籍清顺治十一年(1654年),由于江南江西总督马国柱等人推荐,拱乾被清廷起用为内翰林秘书院侍讲学士,曾参与《顺治大训》、《太祖、太宗圣训》、《通鉴全书》、《内政辑要》等书的编修。

后升詹事府右少詹事,兼内翰林国史院侍读学士。顺治十四年(1657年)秋,拱乾第五子方章钺参加南闱乡试,考中举人。十一月,南闱科场案发生,章钺被言官劾为与主考官方猷“联宗有素,乘机滋弊”而入狱。翌年拱乾受株连入狱。其长子方孝标、次子方亨咸也陆续入狱。并于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被判处全家流徙宁古塔。

顺治十六年闰三月初三(1659年4月23日),拱乾“率全家数十口”,与同案吴兆骞等一同出塞。七月十一日(8月26日)始抵宁古塔旧城(今黑龙江海林)。

拱乾至戍所后,建屋三楹。在屋外种植花果蔬菜,并效仿明代王守仁贬居贵州龙场驿时行事,将其所居命名为“何陋居”。当时,官府分给田地,授与种子,耕种以生。他有时“呼牛驾短犁”,“辍谷且种蔬”;有时又于雨后巡视菜圃;有时还植柳或锄瓜。劳动实践使他吟出了“荒哉饱饭六十年,白头才知辨麦菽”(《力田行》)及“素餐六十年,白头乃食力”(《摘蔬》)的诗句。

在戍所,与许多流人过从甚密。尤其与吴兆骞,经常“商榷图史,酬唱诗歌”。“谈诗论史,每至夜分”。彼此的唱和集《质》,是黑龙江地区最早的诗集之一,惜已失传。

顺治十七年夏,与吴兆骞同游“东京城”(渤海国上京龙泉府遗址),归后写有《游东京旧址》等诗。

顺治十八年冬,由于认修京师前门城楼工程而被赎罪赦还。归后,“既老且贫,无家可归”,流寓扬州等地,卖字为生。康熙元年(1662年)七月,据在宁古塔见闻,写成《宁古塔志》(又名《绝域纪略》),分流传、天时、土地、宫室、树畜、风俗、饮食等部分,可称是黑龙江第一部风物志。

方拱乾诸书均记终年72岁。但其子方玄成于康熙六年元旦写有悼诗《丁未元日》,内有“榻依亲榇晓”,“饮泣悦兹容”等句。以此推断,可能卒于康熙六年(1666年)下半年,终年7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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