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经历
北宋淳化二年(991年),滕宗谅出生。
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滕宗谅与范仲淹等为同科进士,初任潍、连、泰州从事。
天圣三年(1025年),滕宗谅任泰州军事判官;范仲淹时任西溪(今江苏东台)盐官,建议泰州知州张纶修筑捍海堤堰,并荐举滕宗谅协助张纶;滕宗谅后迁为当涂(今安徽当涂县)、邵武(今福建邵武市)知县。范仲淹升任京官后,赏其才干,将滕宗谅召入试学院。
天圣五年(1027年),滕宗谅改任大理寺丞(负责审核刑狱案件)。
天圣九年(1031年),滕宗谅由大理寺丞贬至闽北邵武县。任职期间勤政为民、修建学堂、访贫问苦,与当地百姓亲密无间。
四处漂泊
明道元年(1032年),滕宗谅奉调入京,任殿中丞(掌管皇帝衣食行等事)。年内,滕宗谅与秘书丞刘越等请求章献明肃太后归还政事。
景佑元年(1034年)正月,滕宗谅任左正言。八月,迁任左司谏。因内宠颇盛,上体多疾,滕宗谅上疏曰:“陛下日居深宫,留连荒宴,临朝则多羸形倦色,决事如不挂圣怀。”语太切直,被降为尚书祠部员外郎,知信州(今江西上饶市)。
景佑二年(1035年),司谏范讽因事被贬,因滕宗谅与范讽一向交好,故而受牵连,被降为监管酒业专卖的池州监酒。
宝元元年(1038年),滕宗谅调任江宁府(今江苏省南京市)通判,后改任湖州(今浙江省湖州市)知州。
康定元年(1040年),九月,西夏皇帝嵬名元昊(李元昊)大举兴兵侵宋,滕宗谅遂升任刑部员外郎(官)、直集贤院(职)、泾州(今甘肃州泾川北)知州(差遣),负责防御西夏东侵。
庆历二年(1042年)十一月,由于治边有方,战功卓著,在范仲淹举荐下,滕宗谅擢升天章阁待制,加环庆路都部署,接替范仲淹任庆州(今甘肃庆阳市一带)知州。
诬陷贬谪
岳阳楼庆历三年(1043年)九月,滕宗谅调京不久,驻扎在泾州的陕西四路马步军都部署、经略安抚招讨使郑戬告发滕宗谅在泾州滥用官府钱财,监察御史梁坚对其进行弹劾,指控他在泾州费公使钱十六万贯,随即遣中使太常博士燕度前往邠州勘察此事。滕宗谅一时慌乱,怕株连无辜,将账本和抚恤名录等全部烧光,反将罪名坐实。“泾州挪用公款案”(后查实纯属冤案)闹得沸沸扬扬,时任参知政事的范仲淹及监官欧阳修等都为滕宗谅辩白,极力救之,使得滕宗谅仅官降一级,仍充任天章阁待制,贬为凤翔府(今陕西省宝鸡市境)知府,后又贬为虢州(今河南省灵宝市境)知州。
庆历四年(1044年)春,御史中丞王拱辰不断上奏参劾滕宗谅,致其被贬知岳州(今湖南省岳阳市一带),到巴陵后,不计个人荣辱得失,以国事为重,勤政为民,修筑防洪长堤、重修岳阳楼等受到百姓称赞。
任上逝世
庆历七年(1047年)春,滕宗谅由于治巴陵(岳州)有功,调任江南重镇苏州知州,上任后不到一月便逝于任所,终年五十七岁,始葬于苏州,后其子孙按其生前意愿,迁葬于青阳县城南金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