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孔庙藏王鸣盛殿试卷王鸣盛早年求学诗于长洲沈德潜,后又从于惠栋问经义。精研经学、史学、小学、目录学等,乾隆十九年(1754年)榜眼,历任翰林院编修、官侍读学士、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光禄寺卿。在出任福建乡试主考官途中纳一小妾,被御史罗典弹劾,左迁光禄寺卿,后辞官不仕。
王鸣盛坚持反对孔子的“春秋笔法”,对他所认为的前人对于历史的扭曲之处,如欧阳修的《新五代史》、朱熹的《通鉴纲目》,皆以史实予以驳斥。他主张:“经以明道,以求道者不必空执义理求之也。但当正文字,辨音读,释训诂,通传注,则义理自见,而道在其中矣”。李慈铭赞其“议论淹通,多足决古之疑”,著有《十七史商榷》等著作。
康熙六十一年五月二十一日(1722年7月4日)出生于江苏太仓州嘉定县(上海市嘉定区)。幼年便表现出聪颖奇慧的天资,四五岁时便能认识数百字,县令冯咏称呼他为“神童”。
乾隆三年(1738年),17岁时补诸生。
乾隆十二年(1747年),26岁时参加江南乡试中副榜,才名藉甚。
乾隆十九年(1754年),33岁时参加会试,中式;殿试以一甲第二人及第,投翰林院编修。掌院事蒋文恪公溥重其学,延为上客。后迁侍讲学士,充日讲起居注官。
王鸣盛像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38岁即官至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不久出为福建乡试主考官,途中与一女子相识、纳为小妾,被御史罗典借题发挥,左迁光禄寺卿。
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42岁时以老母去世,从此休官不做,安家于苏州。家居者三十年,闭户读书,从事著述,以汉学考证法治史,与惠栋、沈彤研究经学。
撰《十七史商榷》百卷,主于校勘本文,补正讹脱;审事迹之虚实,辨纪传之异同;于舆地职官典章名物,每致详焉。《蛾术篇》百卷,其目有十:曰说录,说字,说地,说制,说人,说物,说集,说刻,说通,说系。盖访王深宁、顾亭林之意,而援引尤加博赡。古文纡徐敦厚,用欧、曾之法,阐许、郑之学。诗早岁宗仰“盛唐”,独爱李义山,吟咏甚富,集凡四十卷。
自束发至垂白,未尝一日辍书。68岁时,两目忽瞽,阅两岁,得吴兴医针之而愈,著书如常时,嘉庆三年十二月二日(1798年1月18日)去世,得年七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