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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翊清(清末船政大臣)

沈翊清
沈翊清(1861—1908),字丹曾、斗南,号澄斋,侯官县(今福州市)人。沈玮庆长子、沈葆桢长孙。清光绪十四年(1888)优贡,十五年举人。先于光绪六年就福建船政文案,十年任船政总稽查;以四川候补道衔,擢船政提调、节制驻厂恪靖威营。二十四年奉派赴日阅视兵操、学制事宜,钦命四川矿务、商务大臣。二十八年钦命会办船政大臣。二十九年调陆军部练兵处行走。三十三年,奉命考查直隶、山东、山西、陕西、河南、湖北、江苏八省旗营陆军学务。三十四年事毕返京,遂以疾卒。

  • 丹曾
  • 澄园
  • 所处时代清朝末年
  • 民族族群汉人
  • 出生地侯官县
  • 出生日期1861年
  • 逝世日期1908年
  • 本名沈翊清

沈翊清于清光绪六年(1880年),入船政,光绪九年(1883年),承袭一等轻车都尉世职。翌年,充船政总稽查,旋就职同知。光绪十五年(1889年),中举人。翌年,以功奏保免选同知,以知府选用,并加三品衔。光绪十九年(1893年),以道员留省补用,并加二品顶戴。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总办罗星塔青洲石船坞工程,以功请送部引见。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三月,得旨发往四川补用,留充船政提调,后奉命赴日本阅视兵操,著有《东游日记》。1898年6月,光绪帝接受变法主张,颁发上谕,令人臣举荐通达时务的人才,实行新政。8月下旬,王锡蕃将在福建发现的优秀人才周莲、沈翊清、严复、林旭等四人举荐于朝。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以四品卿衔,充会办四川矿务商务大臣,福州将军景星以船政关系重大,奏请留闽省,擢为会办船政。任内疏请揽造商船、兵舰,以补船政财力不足,亦为船舰制造积累经验和培养人才,发展造船事业。因兼管船政大臣的将军崇善昏庸保守,翊清改革之举,多与其龃龉,无法实施。翌年十二月,调任陆军部练兵处行走。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六月,陆军部奏保以丞参记名,七月,奉命考察直隶、山东、山西、陕西、河南、湖北荆州、江苏、江西八省旗陆军学务。事毕返京,积劳病逝。卒赠内阁学士,特旨宣付史馆立传,附祀沈葆桢专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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