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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恺(东汉宗室)

刘恺
刘恺(?~约124年),字伯豫,沛国丰(今江苏丰县)人。东汉宗室大臣,汉宣帝刘询五世孙,楚孝王刘嚣玄孙,居巢侯刘般子。不愿袭爵,隐居逃避。侍中贾逵举荐下,入朝为郎,迁侍中,风行备受仰慕,迁步兵校尉。汉和帝永元十三年,迁宗正卿、侍中、长水校尉。汉安帝永初元年,代周章为太常。六年,代张敏为司空。元初二年,代夏勤为司徒,在任五年,称病辞职。为尚书陈忠所荐,拜太尉。在任三年,因病致仕,岁余去世。

  • 中文名刘恺
  • 别名刘伯豫
  • 国籍中国东汉
  • 民族汉族
  • 籍贯沛国丰(今江苏丰县)
  • 逝世日期公元124年(东汉延光三年)
  • 职业太尉、宗室
  • 性别

刘恺,字伯豫,按礼法,应当世袭父亲刘般的封爵。为了让给弟弟刘宪袭爵,离家逃走,以躲避世袭封爵。过了很久,章和年间,有关部门上书请求撤除他的封国,汉肃宗赞美刘恺的义行,特别优待宽容他,可刘恺还是不肯露面。过了十余年,永元十年,有关部门重申原来的请求撤除刘恺的封国。侍中贾逵给皇帝上奏书,说:“孔子说过{能用礼让的道理来治国,对处理国事就没有什么困难了}。我了解到居巢侯刘般的承嗣儿子刘恺,平素品行,对兄弟友爱,为人谦逊清白,把封国让与弟弟刘宪,自己藏身隐居很久了。有关部门不推究刘恺乐于为善的本意,而依照平常的法则处理此事,这恐怕不能鼓励礼让的风气,也不能成全宽容仁厚的教化。前代有扶阳侯韦玄成,近代有陵阳侯丁鸿,都因高洁品行没有接受封爵,从未听说过他们遭到贬爵削封,却都升官登宰相之位。现在刘恺仰慕前贤,有伯夷的节操,应当让他蒙受矜怜宽宥,保全他祖先的功业,以扩大彰显朝廷崇尚仁德的美誉。”和帝采纳了他的建议,下诏说:“过世的居巢侯刘般,他的继嗣儿子刘恺,(按礼法)应当世袭父亲刘般的封爵,而刘恺声称遵从父亲的遗愿,把封国爵位让与弟弟刘宪,自己逃走藏身隐居七年,他操守很是坚定。大凡王法在于推崇善举,助人完成美事。现准许刘宪袭爵。这是对特殊情况的权宜处理,以后不得以此为例。”于是征召刘恺,将他任命为郎,不久升迁为侍中。

刘恺入朝为官,同朝为官者没有谁不敬仰他的风操品行。刘恺性情纯厚古朴,推崇有才德而隐居不仕的人,每逢征召举荐人才时,一定以岩穴之士(隐士)为先。他评论引证,谈吐高雅。以往制度规定:三公、九卿、二千石官员、刺史,不得为父母守丧三年,因此朝廷上下众多官员都废弃了丧礼。元初年间,邓太后下诏规定长吏以下官员不为父母服丧三年的,不得参加主掌诉讼案件和选拔举用贤能。当时有人上奏说州郡的长官也应该执行与此相同的丧礼制度。朝廷下诏让公卿大臣们讨论,议论者多认为州郡的长官不便行此丧制。只有刘恺建议说:“朝廷下诏书,之所以制定长吏以下必须守丧三年的法令,不过是为崇尚教化、移风易俗,来达到弘扬孝道的目的。现在刺史、二千石这样的官职作为州郡的师表,其职责就是教化百姓、美化风俗,按理更应该实行为父母守丧三年的礼制,用自己为他人作了榜样。可是议论的人却不探寻它的原委,以至于说郡守级官员不应该服丧三年,这就像使河水的源头混浊却想得到清泉,使树木的外形弯曲却想得到笔直的影子,这是不可能达到目的的。”太后听从采纳了他的建议。

当时,征西校尉任尚,因为非法谋取利益而被羁押追究抵罪。任尚曾经是大将军邓骘的副手,因而邓骘的党羽庇护他,太尉马英、司空李郃迎合邓骘的旨意,不再事先请示,就独自解除任尚的监禁,刘恺不肯赞同判议。后来,尚书台查办此案,太尉马英、司空李郃二人都受到责罪,而朝廷称赞了刘恺。

汉安帝亲政的时候,下诏征召刘恺授予太尉官职,在任上治事三年,因为身体疾病请求退职告老还乡。

汉安帝过了很久,才答应他。一年多后,在家里去世。朝廷派使者监护丧事,赐东园秘器以及钱五十万、布千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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