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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炳麟、邹容受审

日期:07-15来源: 我要投稿|内容反馈

1903年7月15日,一场以清政府为原告,以“《苏报》案犯”章炳麟、邹容为被告的特殊审判活动,在上海公共租界公廨开始进行。清廷与自己的臣民在本国土地上打官司,却要由外国人来裁判,实属罕见。

此前,清廷多次要求租界当局引渡章炳麟、邹容,但各国领事认为“租界事,当于租界治之”,坚持由会审公廨进行审判。清廷无奈,只得作为原告方,派江苏候补道台俞明震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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