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
当前位置:汉程网 >历史 >历史人物 >曾公亮

曾公亮(北宋政治家、学者)

曾公亮
曾公亮(999年3月15日-1078年3月9/10日),字明仲,号乐正。福建路泉州晋江县(今福建省泉州市)人。北宋政治家、学者。宋仁宗天圣二年(1024年),曾公亮登进士第,授会稽知县。他自地方官员累升至知制诰、翰林学士、端明殿学士、参知政事、枢密使等职,在嘉祐六年(1061年)以吏部侍郎、同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正式拜相。宋英宗即位后,加中书侍郎兼户部尚书。宋神宗即位后,再加至门下侍郎兼吏部尚书、昭文馆大学士,累封鲁国公。之后因年迈罢相,带司空兼侍中出镇河阳三城,又判永兴军,最终以太傅致仕。元丰元年(1078年),曾公亮去世,享年八十岁。获赠太师、中书令,配享英宗庙廷,赐谥“宣靖”。宋理宗时为昭勋阁二十四功臣之一。曾公亮曾参加编撰《新唐书》,又与丁度合编《武经总要》。《武经总要》为北宋中期官方编纂的综合性兵书,是中国古代军事技术全面、系统的反映。有文集三十卷,《元日唱和诗》一卷,已佚。

  • 全名曾公亮
  • 别名曾鲁公、曾宣靖
  • 明仲
  • 乐正
  • 谥号宣靖
  • 封号兖国公→鲁国公
  • 所处时代北宋
  • 民族族群汉族
  • 出生地福建路泉州晋江县(今福建省泉州市)
  • 出生日期999年3月15日
  • 逝世日期1078年3月9日(一说3月10日)
  • 主要成就所历官任均有成绩参与编撰《武经总要》
  • 主要作品武经总要、元日唱和诗
  • 最高官职太傅,门下侍郎兼吏部尚书、昭文馆大学士等→太师、中书令(赠)

高中甲科

曾公亮泉州塑像曾公亮生于宋真宗咸平二年二月二十五日(999年3月15日)。他是刑部郎中曾会的次子,他自少时起就颇有抱负,且器度不凡,为人“方厚庄重,沈深周密”。

乾兴元年(1022年),曾公亮受父命奉表晋京祝贺宋仁宗登基,仁宗任命其为大理评事,但他立志从正途登官,不愿以斜封入仕,故未赴调。

天圣二年(1024年)三月,曾公亮入京参加会试,以进士甲科第五名及第。八月,授太常寺奉礼郎、节察推官,知杭州临安县。未行,改知越州会稽县。

为官有能

在会稽任上,曾公亮治理镜湖,立斗门,泄水入曹娥江,使湖边民田免受水涝之苦。次年(1029年),因父亲在会稽境内买田,曾公亮被贬为监湖州酒务。

天圣九年(1031年),因“岁课大溢”,曾公亮被任命为秘书省著作佐郎。翌年(1032年)十一月,任秘书丞。明道二年(1033年),因曾会去世,离职为父服丧,至景祐三年(1036年)丁忧期满,授监京都商税院。

景祐四年(1037年),升任太常博士。宝元二年(1039年)初,因上书议论边事,授国子监直讲。康定元年(1040年),调屯田员外郎。此时,曾公亮应当按照旧例考试馆职,但他凭借进献自己所写的文章,就在庆历元年(1041年)八月七日被免试授为集贤校理。十一日,任考试锁厅举人。庆历三年(1043年)十月,兼天章阁侍讲、史馆检讨。同时兼修起居注。

庆历四年(1044年)二月二十三日,为仁宗讲《毛诗》。三月十二日,上疏对范仲淹改革学校事宜发表意见。十月二十三日,提出修改辍朝礼。庆历五年(1045年)闰五月十五日,参与编修《唐书》(即《新唐书》)。庆历七年(1047年)正月二十四日,因修《庆历编敕》成,受赐赏。

后升天章阁待制,获赐金紫。在此之前,待制不改变服装,仁宗当面赐给曾公亮金紫衣,说:“朕于讲席赏赐你,是由于尊重宠爱儒臣。”曾公亮于是以知制诰兼任史馆修撰。皇祐二年(1050年)四月二十九日,改任翰林学士、管勾三班院,封庐陵郡开国侯,加食邑。三班院的属吏多而杂,如果不加以贿赂就辞谢不可,贵族子弟大多依靠势力请求拜见。曾公亮选取前后章程,依据情况办事,属吏不能插手。八月十七日,为契丹国母生辰使。十月十三日,提出处理诸道编管罪犯的意见。

皇祐五年(1053年)正月十二日,以翰林学士权知贡举。

至和元年(1054年)九月,曾公亮以端明殿学士出知郑州,他治理政事有才能因而声名在外,盗贼全部逃窜到其他州县,以至于辖境之内出现“夜不闭户”的现象,人称其为“曾开门”。曾经有朝廷使者因在郑州境内丢失财物,移书曾公亮,诘查有盗贼一事,曾公亮上报:“我所辖境不窝藏盗贼,恐怕是被随从藏匿起来。”使者进行搜查,果如曾公亮所料。

老成练达

曾公亮半身像,取自清顾沅辑,道光十年刻本《古圣贤像传略》嘉祐元年(1056年)四月五日,曾公亮迁官翰林学士兼侍读学士,仍知郑州。八月十六日,入朝任翰林学士、尚书左司郎中、知制诰、权知审刑院。是月,以翰林学士权知开封府。十二月五日,为给事中、参知政事(副相)。

嘉祐二年(1057年)八月三日,以参知政事同提点详定《编敕》。嘉祐三年(1058年)六月七日,加礼部侍郎。九月五日,讨论茶法。嘉祐四年(1059年)五月四日,为桥道顿递使。八月十二日,讨论郭皇后祔庙一事。

嘉祐五年(1060年)七月,《唐书》修成,曾公亮上表奏陈。十一月十六日,授检校太傅,充枢密使。

嘉祐六年(1061年)闰八月二十日,曾公亮升任吏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宰相)、集贤殿大学士,与另一宰相韩琦共同主持朝中政事。

曾公亮明练文法,为官多年,熟知朝廷台阁的规章制度,首相韩琦经常向他询访相关规制。仁宗末年,韩琦请求确立国储,与曾公亮等共同商定大计。

密州民田盛产银,有人偷取银钱,大理寺判定他们为强盗。曾公亮说:“这是禁物,偷银虽然是强盗行为,与从百姓家中盗取财物有区别。”为此事展开争论,于是就下达给有司议论,比照抢劫盗窃财物的法律,盗取银子不判死刑。起初,东州人大多因此法被处死刑,从这以后就没有死刑了。

辽朝指使人在界河捕鱼,又多次开通盐船,边境官吏不敢禁止,都说:“与他们较量,将要生事。”曾公亮说:“刚开始时就不禁止,以后该怎么办呢?知雄州赵滋勇敢有计谋,能够胜任此事。”于是派人告诉赵滋,边境祸害终于平息。

嘉祐八年(1063年)三月二十九日,仁宗驾崩,曾公亮负责撰写册文。同日,宋英宗即位,于四月十三日加授曾公亮为中书侍郎兼礼部尚书,不久兼任户部尚书。

治平元年(1064年)闰五月三日,迁户部侍郎。治平二年(1065年)五月二十五日,权兼枢密院公事。是年,参与“濮议”论争。治平三年(1066年)正月,御史弹劾曾公亮等“濮议”中的执政派。十月十三日,曾公亮向英宗举荐人才。

治平四年(1067年)正月初一日,辽朝使者来聘,英宗体弱多病,因此不能接见辽使。曾公亮奉命在馆中设宴款待使者,使者却不肯赴宴。曾公亮质问使者说:“赐宴不赴,这是对君主的不恭敬。君主患病,却一定要让他亲自设宴,你能安然处之吗?”使者听罢,即刻赴宴。初八日,英宗驾崩,太子赵顼即位,是为宋神宗。十八日,晋封英国公。闰三月二十二日,为翰林学士王安石辩护。四月,因不赴文德殿押班事受到御史弹劾。七月十九日,举荐吕惠卿。九月,加尚书左仆射、门下侍郎兼吏部尚书,成为首相。

熙宁元年(1068年)五月,开始编修《英宗实录》。八月,请罢南郊礼毕赏赐,引起争论。

熙宁二年(1069年)正月二十三日,奉诏处理王广渊条奏置义仓事。二月,在曾公亮的推荐下,王安石出任参知政事。四月八日,与富弼、王安石等讨论中书置属人员问题。十七日,为西京奉安仁宗、英宗玉容礼仪使。七月二十五日,修成《英宗实录》。八月十八日,举荐亲侄曾孝广为官。十月五日,与神宗等商议简兵事宜。同年,进授昭文馆大学士,累封爵位为鲁国公。

辞相起复

明《唐宋名臣半身像册》中的曾公亮像及题字,藏于北京故宫博物院熙宁三年(1070年)二月二日,与王安石辩论坊郭俵钱事。六月七日,与神宗、王安石讨论边防事。十八日,与王安石在判案方面发生分歧。七月四日,举荐司马光为枢密使。七月九日,参与宗室改革的讨论;讨论李定的任免问题。八月一日,在郭逵加官及任用傅尧俞问题上与王安石发生分歧。二十一日,与王安石在川、广等路官员的差除问题上发生分歧。二十六日,与王安石在三司选人问题上发生分歧。九月十三日,因曾公亮屡次以年迈为由辞去相位,神宗最终允准,命其以司空兼侍中出任河阳三城节度使、集禧观使。

熙宁四年(1071年)正月,反对变卖广惠仓田。四月二十六日,判永兴军。此前,庆州士兵叛乱伏诛,但其余党窜逃,自陕西以西都为之戒备。朝廷检阅义勇,增加边境守兵,移内地租赋,使得人情骚动。曾公亮镇静对待,依次上奏罢免,专门裁抑多余的支出。长安豪强喜欢制造谣言,声称士兵埋怨削减费用,打算在元宵夜勾结其他军队发动叛乱,长安官民十分恐慌。有人劝曾公亮不要出游,曾公亮不为所动,张灯尽情观赏,和宾客佐僚直到傍晚才回来。

熙宁五年(1072年)五月十三日,曾公亮被授为集禧观使。六月四日,回到开封的曾公亮正式以太傅之衔致仕。

熙宁八年(1075年)四月,在宋辽河东地界之争中,曾公亮主张积极防御。

年迈去世

元丰元年闰正月二十三日(1078年3月9日),一作二十四日(3月10日),曾公亮逝世,享年八十岁。神宗闻讯后,下诏辍朝三日,并亲临其府第吊唁。三月,神宗身着素服,在禁苑中为曾公亮举哀;追赠他为太师、中书令,谥号“宣靖”,并准其配享宋英宗庙廷。到下葬时,神宗亲自篆写曾公亮的碑首名为“两朝顾命赞策勋德之碑”,后下诏改为“两朝顾命定策亚勋之碑”。

宋理宗宝庆二年(1226年),曾公亮的绘像被张挂于昭勋祟德阁,成为昭勋阁二十四功臣之一。

点击展开更多人物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