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昌,是长沙人王毖之子。王毖最初与家小居住在长沙郡,汉末时,王毖上计至京,因魏、吴相争而不得回到本郡。后来,王毖在北方另娶了妻子,生下了王昌及王式。
王昌娶曹魏任城王曹彰之女为妻,其弟王式娶桓阶之女为妻。晋朝时,王昌担任东平相。
太康元年(280年),东吴灭亡,当时王毖的前妻早已去世。王昌想去官服丧,东平王司马楙遂上表朝廷请示。司马炎命朝堂议论此举是否符合礼制。
当时谢衡、秦秀、程咸、卞粹、刘卞等人认为王昌应该行服丧之礼;许猛、虞溥、荀悝、荀勖、崔谅、夏侯湛、和峤、陈寿、司马攸、刘智、卫恒等人认为二人既无血缘又平素未见,可让其亲生之子服丧,倘若王昌服丧则混淆亲母和后妻二者礼制,所以王昌不应行服丧之礼制;陈骞不议,贾充、司马亮皆从主者,最终司马炎下诏不准(详见《晋书》、《通典》)。
王昌后来担任散骑常侍,早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