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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圆通(隋朝大臣、将领)

李圆通
李圆通(生卒年不详),京兆郡泾阳县(今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人。隋朝大臣、将领,隋滑国公李景与女僮的私生子。李圆通是僮仆所生,父亲李景不愿认他,被收养在杨坚家中。杨坚晋升随国公后,将李圆通提拔为参军事,成为重要幕僚。杨坚任丞相,掌握大权后,李圆通化解了多次北周诸王对杨坚的暗害,被封为怀昌男爵,授帅都督,晋爵新安子爵。后任相国外兵曹,领左右亲信,授上仪同。开皇元年(581年),杨坚代周自立,授李圆通为内史侍郎,领左卫长史,进封伯爵。历黄门侍郎、尚书左丞,兼刑部尚书。后以尚书左丞领左卫翊骠骑将军。隋灭陈之战开始后,李圆通任行军总管,跟随行军元帅杨素在长江中游作战,屡败陈军,因功升任大将军。后改封万安县侯,历任扬州总管府长史、并州总管府长史。开皇十七年(597年),秦王杨俊奢侈违制获罪,李圆通因受牵连被黜职。不久复起,任检校刑部尚书。仁寿年间,李圆通因战功晋爵郡公。仁寿四年(604年),隋炀帝即位,任李圆通为兵部尚书。隋炀帝南巡时,李圆通留守京师长安。在这期间因秉公断案,被许国公宇文述记恨,向隋炀帝诬告李圆通贪污受贿、执法不公。隋炀帝非常愤怒,征召李圆通到东都面见,随后罢官除名。李圆通忧惧发病,在家中去世。获赠柱国,复爵郡公。

  • 全名李圆通
  • 封号万安郡公
  • 所处时代北周至隋朝
  • 民族族群汉族
  • 出生地京兆郡泾阳县(今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
  • 逝世地京兆郡泾阳县
  • 主要成就保护杨坚、参加隋灭陈之战
  • 最高官职柱国、兵部尚书

早年生活

李圆通的父亲李景最初以军士的身份隶属于北周大将杨忠,李景与杨忠家中的僮仆黑女私通,生下李圆通。但李景却不认他这个儿子,因此他自幼孤苦贫贱,后来在杨忠之子杨坚家中做差役。杨坚受封隋国公时,提拔李圆通担任参军事。

事奉杨坚

当初,杨坚年少时,每次宴请宾客,总是让李圆通负责监厨。李圆通生性威严整肃,身边的婢女奴仆,都敬重畏惧他。只有杨坚长子杨勇的乳母自恃受宠,看不起李圆通,食物还没有供给客人,就常常有所请求。李圆通不答应,乳母有时就擅自拿去。李圆通十分生气,怒叱掌厨的人,打他几十个耳光,叫喊声响彻房内,僚属和身边的人替他担心,大惊失色。客人离开后,杨坚知道此事,便召见李圆通,让他就座,并赏赐给他食物,自此很是看重李圆通,认为他足堪担当大任。

杨坚担任北周丞相时,赐封李圆通为怀昌男爵。不久之后,授任帅都督,进封新安子爵,把他视为心腹。李圆通力大快捷,擅长武功。北周诸王素来畏惧杨坚,伺机对杨坚下手,杨坚倚赖李圆通的保护,多次得以幸免。杨坚非常感谢李圆通,因此让他参与政事,授予李圆通相国外兵曹,依旧兼任左亲信。不久授任上仪同之职。周宣帝驾崩之时,杨坚身居宫中,总揽政务。独孤伽罗派李圆通向杨坚进言:“大事已然,骑兽之势,必不得下,勉之!”

因功升任

隋文帝登基后,授任李圆通为内史侍郎,兼任左卫长史,进封新安伯爵。历任左右庶子、给事黄门侍郎、尚书左丞,兼任刑部尚书,深得隋文帝的信任。后来,李圆通以尚书左丞之职,兼任右翊卫骠骑将军。

开皇九年(589年),隋灭陈之战时,李圆通以行军总管的身份跟从杨素出兵信州道。平灭陈朝后,李圆通因功升任大将军,改封万安县侯,并任扬州总管长史。之后改任并州总管长史。

免官复职

隋文帝之子并州总管、秦孝王杨俊性情仁厚宽柔,常常沾沾自喜,处理事情缺少决断,因此府中之事都由李圆通裁决。后来李圆通入朝担任司农卿,兼任粟内史,升任刑部尚书。数年后,再度担任并州总管长史。

开皇十七年(597年),杨俊因奢侈获罪,李圆通也连坐免官。不久,李圆通重新受到起用,担任检校刑部尚书。

仁寿年间(601年―604年),李圆通因是功勋老臣被进封为万安郡公。

忧惧病逝

隋炀帝继位后,李圆通担任兵部尚书。隋炀帝游历江南时,令李圆通留下镇守京师长安。在此期间,李圆通曾判令宇文述将所占民田归还于民。为此,宇文述诬告圆通收受贿赂。隋炀帝非常恼怒,征召李圆通在洛阳面见,将他罢官除名。李圆通忧惧发病,在家中逝世。朝廷追赠李圆通为柱国,爵位等一切如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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