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贞观年间,冯元常举明经及第,初授浚仪县尉(今河南省开封市)。唐高宗即位后,累迁监察御史。后为剑南道巡察使,兴利除害,得到了蜀地百姓的拥护。永淳中,冯元常升为尚书左丞,因其处事得当、见识超群、知人善任、能定边疆,深得高宗的赏识和信赖。高宗晚年多病,命百官奏事都先交与冯元常评处后再奏闻,此时的冯元常职同宰相。冯元常曾私下劝谏高宗抑制皇后武则天的权力,高宗虽未采纳谏言却深表赞同,武则天知道此事后,便对其深恶痛绝。
弘道元年(683年),唐高宗驾崩,武则天以太后的身份临朝称制,各地都争相进献符瑞,有嵩阳县令樊文进献了一块瑞石,武则天命人将其摆放在朝堂上给百官观赏,冯元常当即奏道:"这种事纯属谄媚狡诈,不可以此欺瞒天下!“ 武则天闻言大怒,当即贬其为陇州刺史。不久,朝廷在乾陵举行高宗皇帝的葬礼,按照礼制,全国重要州郡的刺史都要来乾陵祭拜,武则天不想让冯元常回来,便改任其为眉州刺史。在眉州时,冯元常恩威并施、不费一兵一卒便平定了剑南的山贼叛乱。后又转任广州都督,武则天不让他回京叙职,令其顺道赴广州,此后又身先士卒、率兵渡海平定了安南首领的叛乱。
冯元常担任地方官期间,虽然屡有政绩、累建大功,却因遭武则天忌恨而得不到朝廷的奖赏。先后三次徙职,均不得返回京师叙职。最后又遭酷吏周兴构陷,奉诏回京领罪,终被下狱害死。此后,武则天称帝,改国号为”周“。
神龙元年(705年),武则天去世,唐中宗复位,恢复大唐国号,忠于唐室的冯元常也得到了朝廷的平反昭雪。神龙二年(706年),中宗皇帝为表彰冯氏三代忠烈,特地下旨旌表冯家,在其门大署曰“忠臣之门"。当时天下人对冯慈明和冯元常的气节都大为赞赏,凡名门望族皆愿与冯氏通婚。
冯元常有一位堂弟名冯元淑,是其叔父冯捷之子。冯元淑曾任清漳、浚仪、始平等县的县令,为政扬善惩恶,被当地百姓称为“神明”。冯元淑生活异常简朴,与奴仆们一天之吃一顿饭,马匹一天也只喂一顿草料。冯元淑任职所至均不携带家眷妻儿,俸禄有多余的都用来周济穷人。有人嘲讽他太在乎名声而让自己这么苦,元淑回答道:“我天性就是如此,并不觉得苦。”唐中宗知道后,便下诏慰劳勉励他,又让史官把他的事迹记录下来。元淑为官简朴廉洁,超过了其兄元常,但是却不如元常刚毅忠直。最终以祠部郎中致仕。
冯元常,相州安阳人,其先盖长乐信都著姓。曾祖子琮,北齐右仆射。叔祖慈明,有文辞,仕隋为内史舍人。奉诏讨李密,为密将所缚,身数创,密厚礼之,情谓曰:"东都危蹙,我欲率四方贤豪建功业,幸公同之。"慈明曰:"公家事先帝,名在王室,乃挟玄感举兵,亡命至今,复图反噬,何耶?"密囚之。俄为翟护所杀。武德初,赠吏部尚书,谥壮武。
元常举明经及第,调浚仪尉。高宗时,擢累监察御史、剑南道巡察使,兴利除害,蜀人顺赖。历尚书左丞。尝密谏帝中宫权重,宜少抑,帝虽置其计,而内然之,由是为武后所恶。元常在职脩举,识鉴澄远,帝委遇特厚。及不豫,诏平章百司奏事。武后擅朝,嵩阳令樊文进瑞石,后暴石朝堂示百官。元常奏石妄伪,不可以示群臣。后怒,出为陇州刺史。会天下岳牧集乾陵,后不欲元常得会,故道徙眉州刺史。剑南有光火盗,夜掠人,昼伏山谷。元常喻以恩信,约悔过自新,贼相率脱甲面缚。贼平,转广州都督,诏便驿走官。安南酋领李嗣仙杀都护刘延祐,劫州县,诏元常讨之。率士卒航海,驰檄先示祸福,贼党多降,元常纵兵斩首恶而还。虽有功,犹以拂旨见怨,不录功。凡三徙,终不得至京师,卒为酷吏周兴所陷,追赴都,下狱死。
元常闺门雍睦,有礼法,虽小功丧不御私室。神龙中,旌其家,大署曰"忠臣之门"。天下高其节,凡名族皆愿通婚。
从弟元淑,及后时,历清漳、浚仪、始平三县令,右善去恶,人称为神明。与奴仆日一食,马日一秣,所至不挈妻子,斥奉余以给贫穷。或讥其近名,元淑曰:"吾性也,不为苦。"中宗降玺书劳勉,付状史官。元淑约洁过于元常,然刚直不及也。终祠部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