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历史上,不管是在哪一个朝代,哪一位皇帝统治下,官吏的贪污腐败问题始终都普遍存在。也正因为贪官的盛行,使得与之相反的清官更深入人心,名垂千古。
说起清官,人们印象中都是两袖清风、食不果腹,生活比穷苦百姓还要惨。但是真实情况都是这样吗?有些朝代也许是,比如明朝的于谦,被抄家的时候家徒四壁,抄家的官员无不肃然起敬。
但是如果你在宋朝当官,情况就截然不同了。拿我们最熟悉的包拯包青天来说吧!
包拯为官清廉,不附权贵,官至开封府尹,授龙图阁直学士的荣誉,可以说是位极人臣。而且他公正严明,刚直不阿,敢于同皇亲权贵斗争。三口铡刀下可斩市斤恶徒,上可斩皇族高官,为无数的穷苦百姓申不平,所以民间称其“包青天”。
包拯可以说是清官的代表,但包拯的真实生活却并不像我们通常认为的清官那样穷困潦倒。既然包拯不贪污,那么收入是从哪来的呢?包拯的收入来源于他的为官俸禄。
官职的不同,俸禄的高低自然也不相同,我们就看看包拯坐镇开封府时的收入。包拯任开封府尹的时候,同时身兼三个官职,分别是龙图阁直学士、尚书省右司郎中、权知开封府事。
据宋仁宗时期的《嘉佑禄令》记载,龙图阁直学士每年的俸禄是:铜钱1656贯,绫10匹,绢34匹,罗2匹,棉100两。据《宋史·职官志》记载,包拯做开封府尹每年的俸禄是:铜钱19200贯(公使钱18000贯,添支钱1200贯),粮360石(米、麦各一半),柴禾240捆,干草480捆。
除此之外,包拯还分到朝廷无偿划拨的耕地两千亩,而且允许收租,不缴国税。按每年收租一石米算,一年就是2000石。
最后我们算算包拯一年的总收入。实物收入按照当时的物价换算成钱大概是1000贯,再加上现金收入20856贯,总收入是铜钱21856贯,比有些州一年上缴的税收还要多。当时400文铜钱的购买力相当于现在的250元,计算下来包拯的年薪达到了惊人的1300多万人民币。
由此可见,清官的出现,不仅在于官员本身,宋朝的这种“高薪养廉”的制度也起到了很关键的作用。但是宋朝给官员发高薪,在盛世可以,一旦国力衰退,再遇上天灾战乱,政府财政赤字,入不敷出,就会加重百姓的赋役,激化矛盾,最终导致王朝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