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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制度施行

日期:04-06来源: 我要投稿|内容反馈

1984年4月6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试行条例》,规定:凡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除未满16岁者和现役军人,武装警察,以及正在服刑的犯人和被劳动教养的人员,均应申领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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