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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易占(曾巩之父)

曾易占
曾易占(989年-1047年),字不疑。江西南丰人。曾致尧第五子。曾巩之父。累官太常博士,赠光禄卿。天圣二年(1024)进士。历太子中允、太常博士。知如皋、玉山、信州三县,刚正不阿,政绩斐然。由于他儿子曾布得以富贵,荫补太庙斋郎,封鲁国公。景祐四年(1037),后因遭人诬陷,坐法失官,配广南衙前编管,此后家居十二年乃卒。据时人记载,曾乃受诬而被除名,但他并不戚戚于怀,反能通达自放,从容著述,时人颇称道于此。

  • 不疑
  • 所处时代北宋
  • 民族族群
  • 出生地江西南丰
  • 出生日期989年
  • 逝世日期1047年
  • 主要作品《时议》
  • 本名曾易占

李清臣《曾博士易占神道》:“曾易占初以荫补太庙斋郎,历抚州宜黄、临川县尉,举州司法。”曾易占原本为从九品的宜黄、临川县尉,抚州司法参军。以在职官员身份参加考试。天圣二年(1024)进士及第。朝廷派他去做镇东节度推官,武胜军节度掌书记,崇州军事判官,他都没有去,直到天圣四年(1026)才由临川出发去越州任节度推官。天圣六年(1028)赴真州(今仪征市)任知监。历太子中允、太常博士。天圣十年(1032)调泰州如皋县任七品县令,时年13岁的曾巩随父赴任如皋。景祐二年(1035年),曾易占调任江西玉山县令,16岁的曾巩又随父迁赣。曾巩在这里写下了《游信州玉山小岩记》。景祐四年(1037),转知信州。因遭人诬陷,坐法失官,配广南衙前编管,此后家居十年乃卒。由于他儿子曾布,得以荫补太庙斋郎,封鲁国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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