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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霆(南宋名将岳飞第五子)

岳霆
岳霆(1137年-1161年),岳飞第五子,原名岳霭,字应时,号君锡。南宋绍兴人,妻萧氏。岳霆在父兄遇害后与其四兄岳震改姓“鄂”,隐居湖北黄梅县大河镇。二十年后,才恢复岳姓,宋孝宗又改赐其名为“霆”。曾任保义郎,后任忠翊郎,主管潭州(长沙市)南岳庙,宋宁宗时改任修武郎,除阁门祇候,授奉直大夫、朝散大夫,死后归葬黄梅县杨梅岭老树坡,与其四兄震合墓,宋理宗景定二年追封缵忠侯。昭雪时孝宗又赐张信女配。宋理宗景定二年(1261年),追封为续忠侯,死后与震侯合墓。岳家拳为岳飞将所学拳术结合作战要求传授全军,岳家拳自此初具雏形。相传岳飞第四子岳震和第五子岳霆避难于湖北时,将此拳术传授到民间。因金元时期禁止学练而沉寂,至明末清初重新发展。

  • 别名岳霭
  • 应时
  • 所处时代南宋
  • 民族族群汉族
  • 出生地江洲
  • 出生日期1137年
  • 逝世日期1161年
  • 主要成就官拜朝散大夫
  • 本名岳霆
  • 妻子刘氏封佐德夫人

岳霆,岳飞第五子,字应时, 号君锡。 南宋绍兴七年(1137年)二月生于军中,母李氏。父兄遇害时,岳霆、岳震在江州故居居住,噩耗传来,家人闻变引岳震、岳霆兄弟二人潜过长江,改姓鄂,隐居于黄梅大河镇后迁聂家湾。21年后,宋孝宗为岳父子平反昭雪时,才恢复岳姓。岳霆初名岳霭,孝宗皇帝赐名岳霆,官授朝散大夫,监潭州(今湖南长沙)守宗正节使,宋宁宗赠修武郎、阁门祗侯、奉直大夫等。宋理宗景定二年(1261年),追封为续忠侯。卒后葬黄梅县苦竹乡杨梅岑村老树坡山上,与震侯合墓,碑名为《大宋岳飞之子岳震岳霆之墓》,今为黄梅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妻刘氏,封佐德夫人。昭雪时,宋孝宗赐张信女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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