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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瑰(唐朝宰相)

苏瑰
苏瑰(639年-710年),字昌容,唐京兆郡武功(治今武功县西北武功镇)人。曾祖苏威为隋尚书右仆射。唐朝宰相、诗人。苏瑰少中进士,授任州参军。守母孝,举为孝悌,授豫王府录事参军。历任郎州、歙州刺史。为官清廉,刚正不阿。武周长安中(701年-704年),转任扬州大都督府长史。中宗神龙元年(705年),奉诏入朝任尚书右丞,封怀县男。中宗神龙二年(706年),升为户部尚书兼侍中。后再升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三品,封许国公。中宗被韦后毒死后,苏瑰力主按中宗遗诏支持相王李旦辅政未果,称病不朝。李隆基发动宫廷政变,韦后倒台,相王继位,史称睿宗。景云元年七月(710年),受苏瑰为尚书左仆射,十一月病故。苏瑰能诗善文,通晓法规律令。《新唐书·艺文志》著录苏瑰《中枢龟镜》1卷、文集10卷,已佚。(概述内图片来源:)

  • 别名苏瓌
  • 昌容
  • 所处时代唐朝
  • 民族族群汉人
  • 出生地京兆长安
  • 出生日期639年
  • 逝世日期710年
  • 主要成就担任宰相
  • 主要作品《苏瑰集》
  • 本名苏瑰
  • 官职尚书左仆射
  • 爵位许国公
  • 谥号文贞
  • 追赠司空、荆州大都督→司徒
  • 祖籍京兆武功(今陕西杨凌大寨镇)

早年经历

苏瑰二十岁时,便考中进士,补任恒州参军,后在太子左庶子张大安的举荐下,升任豫王府录事参军,受到长史王德真、司马刘祎之的器重,历任朗、歙二州刺史。

累任要职

702年(长安二年),苏瑰出任扬州大都督府长史。扬州地处要冲,多有珠翠珍怪之物,前任长史张潜、于辩机趁机敛财数万。而苏瑰到任后,两袖清风,分毫不取。

705年(神龙元年),苏瑰回朝,担任尚书右丞,封怀县男。他熟悉法律,精通典章,受命修定律令格式。不久,苏瑰改任户部尚书,又加银青光禄大夫,负责户口审核工作。

担任宰相

706年(神龙二年),苏瑰进拜侍中,封淮阳县子,并充任西京留守。当时,术士郑普思在雍岐地区召聚党羽,密谋作乱,被苏瑰逮捕下狱。郑普思之妻第五氏深受韦皇后宠信,能随意出入禁宫。唐中宗特意下诏,命苏瑰释放郑普思。苏瑰不肯,再三进言,左仆射魏元忠也上表劝谏,郑普思最终被流放儋州(在今海南)。不久,苏瑰改任吏部尚书,进封淮阳县侯。

709年(景龙三年),苏瑰改任右仆射、同中书门下三品,进封许国公。不久,唐中宗打算到南郊祭天。国子祭酒祝钦明受韦皇后指使,上表皇帝,建议由皇后担任亚献、安乐公主担任终献。苏瑰认为此举不合礼制,在皇帝面前指责祝钦明。唐中宗虽知苏瑰所言有理,但最终还是同意了祝钦明的奏请。同年六月,苏瑰与唐休璟一同监修国史。

710年(景龙四年),韦皇后为篡夺皇位,毒死唐中宗。上官婉儿与太平公主起草遗诏,却让韦皇后临朝摄政,命相王李旦以太尉之职辅政。苏瑰与宰相韦安石、韦巨源、萧至忠、宗楚客、韦温等人被召入禁中,商议后事。宗楚客是韦氏党羽,道:“自古叔嫂不通问,太后临朝,相王不宜辅政。”苏瑰正色道:“遗诏乃先帝之意,岂能随意更改?”宗楚客大怒。最终,李旦被削去辅政之责,苏瑰则称病不肯上朝。不久,韦氏被诛,李旦继位,是为唐睿宗,进拜苏瑰为尚书左仆射。

病逝

同年十一月,苏瑰因年迈多病,被罢为太子少傅。不久,苏瑰病逝,遗命薄葬,终年七十二岁,追赠司空、荆州大都督。赐谥文贞。

716年(开元四年),苏瑰与徐国公刘幽求一同配享睿宗庙庭。729年(开元十七年),唐玄宗又加赠苏瑰为司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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