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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谟(唐朝大臣)

姜谟
姜谟(謩)(559年~627年),字孝忠,秦州长道县(今甘肃省礼县)人。隋唐时期大臣,北周梁州刺史姜景之子。出身天水姜氏。北周时期,凭借门荫入仕,起家左侍上士。隋朝建立后,迁秦王(杨俊)东阁祭酒、博平县令,坐事辞官。大业末年,出任晋阳县令,结交唐国公李渊。晋阳起兵后,授司功参军。从平长安,迁相国胄曹参军、长道县公,跟随窦轨安抚陇右地区。唐朝建立后,授员外散骑常侍,支持平定薛举西秦政权,迁秦州刺史。从平凉州李轨政权,迁陇州刺史。武德七年,致仕还乡。贞观元年(627年),去世,享年六十九岁,追赠岷州都督,谥号为安。

  • 孝忠
  • 所处时代北周-唐朝
  • 民族族群汉族
  • 出生地秦州长道县
  • 出生日期559年
  • 逝世日期627年
  • 主要成就唐朝开国功臣 平定陇右 治理秦陇
  • 本名姜谟
  • 官职散骑常侍 秦陇二州刺史
  • 爵位长道县公
  • 封赠岷州都督
  • 谥号

姜谟墓志隋炀帝大业末年,为晋阳县长。高祖(李渊)在太原,姜谟前识之,谓所亲曰:“隋政乱将亡,必有圣人受之。唐公负王霸资度,其必拨乱得天下。”乃深自结。及大将军府建,引为司功参军,从平霍邑、绛郡,兵遂度河。姜谟部勒一夕而济,高祖叹其勇略。进平长安,除相国胄曹参军、长道县公。

薛举寇秦州,以姜谟山西豪望,诏安抚陇外,委以便宜。将行,请曰:“公天人之望已属,宜膺图纬,光有神器。姜谟老矣,恐先朝露,幸一见践阼,死不恨。”唐高祖嘉纳。乃与窦轨出大散关,下河池、汉阳,遇薛举,与战,轨败,召姜谟还朝,为员外散骑常侍。后薛仁杲平,擢秦州刺史。帝曰:“昔人称衣锦故乡,今以本州相授,所以偿功。凉州荒梗,宜有以靖之。”姜谟至,抚边俗以恩信,盗贼衰止。民众喜道:“不意复见太平官府。”改守陇州,以老去职。贞观元年,卒,赠岷州都督,谥号为安(兆民宁赖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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