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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绍基(晚清诗人、画家、书法家)

何绍基
何绍基(1799年-1873年),字子贞,号东洲,别号东洲居士,晚号蝯叟,湖南道州(今道县)人。晚清诗人,画家,书法家。何绍基幼历寒苦。道光六年(1826年),举家移居京师。两年后,何绍基补廪膳生。道光十一年(1831年)取优贡生。次年,随父按试宁波,登范氏天一阁。道光十五年(1835年),中举人。次年中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历充文渊阁校理,国史馆提调,武英殿总纂等,曾充福建,贵州,广东乡试正副考官。咸丰二年(1852年),授四川学政。咸丰六年(1856年),因条陈时务得罪权贵,被斥为建意妄言,以部议“私罪”降官调职。何绍基遂辞去官职。咸丰十年(1860年),主讲于山东泺源书院。同治元年(1862年),主讲于长沙城南书院。同治九年(1870年),因病辞去书院讲席。次年,赴昊门,寓居苏州、主持苏州、扬州书局,校刊《十三经注疏》,主讲浙江孝廉堂,往来吴越,教授生徒。同治十二年(1873年),病浙于苏州省寓,享寿75岁,后葬于长沙南郊。何绍基学识渊博,才华超群。经史皆通,尤精小学,旁及金石考证。书法自成一家,上溯秦两汉古篆隶,下至六朝南北碑,皆心摹手追,草书尤为一代之冠。有“清代第一”之誉。复工于诗,擅楹联,为近代宋诗派代表人物之一。著作有《说文段注驳正》《惜道味斋经说》《东洲草堂金石跋》《东洲草堂诗集》《东洲草堂文钞》等存世。(概述图参考资料:清·无名氏《何绍基画像》,湖南省博物馆藏)

  • 全名何绍基
  • 子贞
  • 东洲、东洲居士、猿叟
  • 所处时代清朝
  • 民族族群汉族
  • 出生地湖南道州(今湖南道县)
  • 出生日期1799年
  • 逝世日期1873年
  • 主要作品《说文段注驳正》《惜道味斋经说》《东洲草堂金石跋》《东洲草堂诗集》《东洲草堂文钞》等

何绍基像(清杨鹏秋绘)清嘉庆四年(1799年)十二月,何绍基与弟弟何绍业一同出生于东门乡东门村一耕读民家。幼年家境贫寒,他和弟弟随母就食于州西小坪舅舅廖氏家。8岁随父母入京,早年是阮元、程恩泽的门生。

嘉庆十九年(1814年),在京濡染家学,“忆余十六岁时,先公官少司成,十八省癸酉科选拔生肄业成均者彬彬然执贽门下,余得尽识其才俊,为余有交游之始”。

嘉庆二十一年(1816年),应京兆试取誊录。拜张掖垣为馆师。

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在京就学于张掖垣师。同年秋,张掖垣归湘,有《送张掖垣师下第南旋》诗。

嘉庆二十三年(1818年),始读《说文》,写篆字。就学于顾耕石。

道光五年(1825年)春,于济南得孤本《张黑女墓志》及《石门颂》拓本。秋初,回湘参加乡试未中。

道光七年(1827年),第二次回故乡道州。同年夏,于汴中获《宋拓薛少保书信行禅师碑》孤本。冬初,获《天发神谶碑》拓本。

道光八年(1828年),与绍祺第三次回道州。回湘应乡试,秋间,补廪膳生。

道光九年(1829年),居北京,与林则徐、魏源等赴龚自珍家观龚重摹《宋刻王献之洛神赋九行》。

道光十一年(1831年),取优贡生。

道光十五年(1835年)夏,回湘应乡试,中举人。谒吴荣光,得观其所藏金石书画,并为题跋数十件。纳妾王氏琼箫,原已纳妾陈氏东芝。

道光十六年(1836年),丙申恩科成进士,廷对策为长文襄、阮文达两相国所激赏,已置大魁,因语疵抑落二甲第八名,改庶吉士。女(王氏所生)韶云出生。授翰林院编修。历任文渊阁校理、国史馆提调等职,曾充福建、贵州、广东乡试正副考官。

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四月,绍基等葬父于长沙河西谷山九子岭(今望城)。闰三月得地,四月卜葬。余居墓侧,造坟垣,立亭堂。恭勒御祭文暨御赐碑文,立于享堂之前楹:仪征阮相国师所撰《神道碑铭》立于内楹,置墓田,种树,至岁暮而事毕。

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是年服阕,自长沙奉母至金陵。八月,入都供职国史馆。服阕后直国史馆兼办传志,每三六九馆期风雨无间。得长孙于金陵。庆涵公长子讳维朴生道光壬寅四月二十八日辰时。

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供职国史馆,充提调。因馆中照例进书,皆一品二品大臣传,无三品以下传,虽经高宗屡次严旨申谕,史馆仍因循。因创拟条例,欲遍搜官书及前人文集,补办国初以来三品以下名臣各传,商之总裁穆师相,坚不见允,余即日辞提调矣。

咸丰二年(1852年)任四川学政。为官仅两年,次年因条陈时务得罪权贵,被斥为“肆意妄言”,受谗言所害,降官调职。遂辞去官职。

咸丰三年(1853年),在四川学政任上力求整顿,四月十八日奏《恭报岁试成都省垣情形折》;七月二十四日上《捐输军饷奉旨从优议叙谢折》,十一月初七根据按试各州了解弊端,奏《请旨饬查川省捐输广额各数暨办理土匪事涉及两歧并参将擅造关防需索骚扰折》。

咸丰四年(1854年),在四川学政任上。五月二十四日上《请旨交议整顿考试力除弊窦折》《请旨更正灌县二郎神庙祀典折》,二十六日上《请旨饬裁陋规折》,二十五日上《恭报通省岁试及岁科并试等处完竣情形折》《请旨饬行速办土司争袭案折》,十一月二十二日上《敬陈地方情形折》。是年作《猿臂翁》诗,从此自号“猿叟”(蝯叟)。

咸丰五年(1855年)春间,出省按试,五月二十四日回至成都,得知由于四月屡陈时务12事,咸丰帝责以肆意妄言,由部议以私罪免除了他的学政职务,六月八日交印于四川总督黄寿臣。七月初一日,出游峨眉瓦屋,纪游之作编为《峨眉瓦屋游草》。

《东洲草堂诗钞》咸丰六年(1856年),由四川出发,经陕西等地到达济南,主讲于山东泺源书院。讲学之余,尽游济南大明湖、趵突泉、珍珠泉、千佛山等处,留下许多诗句。

咸丰十年(1860年),受长沙城南书院之邀离开济南赴长沙。

同治四年(1865年),主讲长沙城南书院。初春至苏州,继而至上海、杭州,五月回长沙。十月十二日约胡恕堂、李次青、黄海华等作消寒第一集,李次青见示所辑《国朝先正事略》。

同治九年(1870年)早春,应丁日昌中丞约,赴吴门,寓苏州金狮桥巷。“时适吴氏女(韶云)随婿(吴观礼)侍母在苏,相见欢甚。复经相国曾文正公、中丞丁雨生先生延主苏州、扬州书局,校刊《大字十三经注疏》。浙江杨石泉中丞亦聘主孝廉堂讲席,府君往来吴、越,觞咏留连,意兴颇适。”(《墓表》)

同治十二年(1873年),何绍基在苏州病逝,享年七十五岁。“癸酉七月初旬,忽患痢下,昼夜数十起,元气骤亏,至二十日丑时,遽告终于苏州省寓。”(《墓表》)

同治十三年(1874年)十二月十九日,子庆涵扶柩葬于善化县南乡八都石人冲内苦竹坡之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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