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蒙进士入仕后,位从丹阳县令升监察御史,又升为吏科给事中,其间办成三件大事。
哲宗元祐年间(1086~1094),某地时值年荒,灾民累累,百姓流亡。方蒙深知百姓疾苦,上表朝廷,请求开仓,赈济灾民。在他的力挺下,无数灾民终于得救。
后又有一年,南面入侵,侵扰一方百姓,百姓生活不得安宁。方蒙一面出兵打击入侵者,一面安抚受害百姓,终于保住了一方太平。
不久,荆州又发生多起暴乱,州郡中平暴的官员李尚上奏朝廷说:危害百姓的暴乱难以除去,只有吏科给事中方蒙为官贤良又有正义感,如果派他去,暴乱一定会平息。于是朝廷就派方蒙去讨伐,后终于平息。平暴有功,哲宗皇帝钦赐方蒙为殿中侍御史。
卷四百七 元祐二年(丁卯,1087)续资治通鉴长编
監察御史趙挺之言:「北邊州郡多被水災,朝廷專委左司諫朱光庭奉命出使,體訪賑濟,而光庭公違法意,自上戶第一等至第五等,遍下州縣并行支貸,不論豐凶,不計等第,倒廩傾倉,名為借貸,而其實抑勒分配。臣願朝廷早議賑濟之法,將來催索上件借貸,亦乞寬為限期,以惠百姓。所有光庭違法害公,貽患百姓之罪,亦乞賜責降施行。」又監察御史方蒙言:「朱光庭奉使一出,而空河北措置之財。且措置司物料,其經營之勞多矣,儻給散有方,雖水旱凶荒,可為累年之備。一饑而散之殆盡,乞行黜降,以協輿論。」詔朱光庭具析以聞。(光庭具析,當考。光庭奉使在二月二十六日甲戌。)
监察御史方蒙言:“畿内沿汴、蔡河诸邑屯列禁旅,分置将领,虽以蕃卫帝室,亦取其漕运便顺,刍秣易供也。近者畿内诸邑军食无备,请下有司计置,纵未能有三年之积,亦不可无一岁之储。”诏户部速计置,常令有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