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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宋遗民谢枋得曾记载,元朝社会把人分成十等: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医、六工、七匠、八娼、九儒、十丐。后来,清朝的赵翼在《陔余丛考》中改了一下,变成这样: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医、六工、七猎、八民、九儒、十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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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两个说法,都是把“儒”放在第九位,只不过一个放在“娼”的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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