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晋时期庄园经济在社会经济中所占的比例比北方更大。早在孙吴时期,江南经济日益开发。当时吴姓世族即拥有众多的庄园。晋室南迁后,中原人口大量南迁,改善南方地广人稀的问题。侨姓世族大量开发无主地,建立方圆数十里至数百里的庄园,有效将劳动力组织起来。由于世族垄断土地,占夺田园山泽,使得贫富差距极大。所以王导曾于晋成帝咸和五年(330年)实施度田收租,以改变西晋时将田租与户调合一徵收;咸康二年(336年)颁布“壬辰诏书”,禁止占山护泽。这些都意图减轻百性负担。
当时庄园除了有部曲、佃客外,还有门生及奴隶。中原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