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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 a

鲁迅在《狂人日记》中写道:“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鲁迅这么写不是没有道理的,中国历史上,吃人的事时有发生,《水浒传》中便有多处吃人的描述。但与诸葛昂和高瓒的吃人手法比起来,这些都算得上“温和”了。

《唐人说荟》卷五张骞《耳目记》记载了诸葛昂和高瓒比吃人的故事,残忍程度令人发指。

诸葛昂和高瓒是隋末人,生性残忍,喜好攀比。高瓒听说诸葛昂为人豪爽,前去拜访,诸葛昂用鸡肉等食物招待他,高瓒很看不上,第二天宴请诸葛昂等数十人,杀猪宰羊,做出的饼有一丈那么宽,里面包的馅儿有庭院柱子那么粗。两人轮番夸耀自己的奢华,最后终于上升到吃人的地步。

高瓒心狠手辣,率先杀掉了自己的双胞胎儿子,去掉身体其他部分,将头颅、手和脚端上宴席,满座客人见此情形,都掩口欲吐。

诸葛昂见此情景,自然不能输了阵,回请高瓒时,下手更狠毒。诸葛昂让自己一位爱妾向高瓒敬酒,这女子却无故笑了下,诸葛昂将她一顿呵斥,命她退下。不一会儿,这位爱妾被放到大蒸笼里蒸熟了抬上来。

爱妾被摆在一个大银盘里,腿摆成打坐的姿势,脸上还涂好了脂粉,身上穿着锦缎。这道“菜”上来后,诸葛昂亲手撕她大腿上的肉给高瓒吃,满座宾客都捂着脸不敢看,诸葛昂却神态自若,撕扯爱妾乳房上的肥肉大吃大嚼,直到吃饱为止。高瓒见了都羞愧不已,连夜逃走。

当然,这两个吃人的野兽,最终也没能逃脱被吃的命运,他们被盗贼抓住,绑在木桩上,身上的肉被一块一块割下去烤了吃,成了别人的下酒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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