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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陈谔:被皇帝活埋七日而不死

  陈谔,字克忠,番禺(今广州市番禺区)人,《明史》卷162有传。永乐年间,他以乡举入太学,授官为刑科给事中(六科给事中与御史统称为言官,主要“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查六部百司之事。凡制敕宣行,大事覆奏,小事署而颁之;有失,封还执奏。凡内外所上章疏下,分类抄出,参署付部,驳正其违误。《明史·职官三》)。这个人天生就是一个做言官的材料,特别刚直,对被检举的官员私毫不留情面。陈谔还有一个特点:每当奏报时,声高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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