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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也要修学分:隋唐时“岁考”不及格者要留级

古人也要修学分:隋唐时“岁考”不及格者要留级

  隋唐时期的官学开始对学生年龄和学习年限作出明确规定,例如律学招收学生的年龄在18到25岁之间,学习年限为六年,考试分“旬考”、“岁考”、“毕业考”三种,旬考内容为十日之内所学课程,不及格者将受到处罚;岁考内容为一年之内所学课程,不及格者留级;毕业考及格则取得举荐资格,否则勒令退学。

  学分,可不要以为只是现代莘莘学子的追求,古人也曾为之拼命。《礼记·学记》记载:“比年入学,中年考核。一年视离经辨志,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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