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锡铨(1852—1925年),家名南生,字钧选,广东嘉应州水车茶山村人。少时勤奋好学,清同治十年(1871年)补嘉应州学生员,旋举优行副贡生。光绪六年(1880年)任驻日公使署文案。1882年由日赴美,任旧金山总领事署一等随员。1885年任纽约正领事。次年,调任驻秘鲁二等参赞,代办使事。任驻美、秘使事期间,极力维护中国侨民利益,凡当局有严苛限制华工侨民之事,必据理辩驳,力争废除。任纽约领事时,怀俄明州石泉城爆发排华及屠杀华工事件,他受命前往调处。调查后,一面具文详告清廷,一面奔走呼吁,联络纽约各界群起遣责美国政府,最后美国当局不得不拨款14.7万元补偿受害人,为中国侨民从19世纪初以来在国外遭受迫害事件中第一次取得补偿。驻秘鲁代办使事时,加拿大对华侨入境,例有苛抽五百金之事,黄锡铨亦据理向加方交涉,几经周折,果允废除。
1889年,黄锡铨奉调回国,总办前山海防水陆师营务处。次年辞官返乡,在家设馆课徒。1901年,离家出游东南亚各国,了解各国农、林、工、商现状。1902年返国后,以州同职赴江西禀到,入译文馆。之后,任农工商局提调、九江税局和湖口统税局长。1905年赴广西,任广西抚署文案兼洋务、农工商矿两局会办。1908年在广西临桂县东乡创办农林试验场兼办讲习所,为当地培训农林技术人员,发展实业。
1909年,黄锡铨再度辞官返乡,在乡倡建绍德学校,发动乡民种柑桔、开办毛巾加工厂,创设嘉应种桂公司,发展地方经济。
1911年辛亥广东光复后,召开省临时会议,黄锡铨当选为省议员、正议长,并兼任广东都督府顾问和两广师范学校校长。1912年广东省议会正式成立,当选为省议员。1913年兼广东都督府咨议,并当选为国会参议院议员。1914年1月,国会被袁世凯解散后,黄锡铨改任税务处委员,后任帮办。1916年,国会恢复,仍任参议院议员兼总统府咨议。1918年,当选西藏参议员兼任财政部财政金融讨论会会员及交通部咨议。1919年黄锡铨在国会参议会上,根据公法参稽约章,提出质询,促政府收购存土(即鸦片烟土)加以销毁,恢复关税自主权,取消辛丑赔款,处置德、奥财产,处理中日障碍(对日索还青岛,撤中东铁路之日本警察),严禁贩运吗啡等六大议案,震动朝野。当时有谓“吾国自有国会以来,未有于国际民命执论切中肯要如参议者黄钧选所言者也。”1920年,黄锡铨先后兼任特设地方行政委员会委员、税务处帮办、国务院秘书厅帮办。1922年领受二等大绶嘉禾章。1923年又晋给二等大绶宝光嘉禾章、二等文虎章。
1925年3月1日,黄锡铨病逝于北京寓所,终年74岁。同年4月,灵柩运返原籍安葬。黄锡铨生前好学,博览群书,兼善书法,其故居有“万卷书楼”之称,惜书现已无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