雉城镇(唐朝地名)
即今浙江长兴县治。唐武德七年(624)至今历为长城县、长兴县治所。
在浙江省长兴县东部。县人民政府驻地。面积37平方千米。人口7万。镇人民政府驻雉城,人口5.2万。北有雉山,唐置雉州于此,故名。自唐武德七年(624年)后历为长城、长兴县治。素为“江浙门户”。明一度曾称长安镇。民国时称贤安、民和、望春、宜春镇。1945年称雉城镇,1958年改雉城公社,1961年复为镇。1965年改称知城镇,1981年复原名。产稻、茶叶、蚕茧等。有电力、机械、服装、耐火材料、丝绸、制革、酿酒、陶瓷等厂。杭宣铁路和104、 108国道经此。水运便利。古迹有明洪武年间建的大雄寺钟楼及大成殿。存有明吴承恩书的《圣井铭并叙》、《梦鼎堂》碑和元赵孟书的《东岳宫行宫记》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