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丸案,为明末三大案件之一。
泰昌元年(1620年),泰昌帝病重,李可灼进献红丸,自称仙丹,泰昌帝服后死去。有人怀疑是郑贵妃唆使下毒,旋即展开了一系列的追查元凶的举动。其间,党争与私仇夹杂其中,连坐罪死者众矣。这件因“红丸”引发的宫廷案件,史称“红丸案”。
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七月二十一日,万历帝病死。太子朱常洛继位,改年号为泰昌,史称泰昌帝。八月初一日,泰昌帝在登基大典上,“玉履安和”,“冲粹无病容”,就是行走、仪态正常,没有疾病的症象。泰昌帝在万历四十八年七月二十二日和二十四日,各发银100万两犒劳辽东等处边防将士,罢免矿税、榷税,撤回矿税使,增补阁臣,运转中枢,“朝野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