缪敏缪敏原名缪细,其“敏”字,是方志敏所赠,寓意二人在枪林弹雨征途中相依相伴,生死不渝。
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南昌、鄱阳秘密机关工作。同年与方志敏结婚。
192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赣东北团特委干事、指导员、红军大学第五分校教员、闽浙赣省苏维埃政府财政部文书科长、省教育部委员、省委宣传科长、反帝大同盟主席等职。
红军北上抗日后,缪敏留在赣东北坚持革命斗争。
1935年6月7日,由于叛徒告密,缪敏不幸被捕。敌人如获至宝,当天就将发高烧的缪敏押到横峰县国民党军71师师部。敌师长亲自劝降,并在横峰县城召开“示众”大会,要缪敏发表自首讲话。当群众看到缪敏拖着虚弱的身子仍坚强地挺立在台前,下身还在流血时,许多人哭了。缪敏用尽全身气力对群众说:“请大家不要忘记苏维埃,不要忘记共产党,革命一定会胜利,红军一定会打回来的!”
当得知丈夫方志敏已于1935年8月6日被敌人杀害的噩耗后, 她悲痛欲绝, 在狱中佩戴黑纱悼念丈夫, 也更坚定了为革命坚持到底的决心。
1937年获释。出狱后她任中共闽赣省委秘书兼省妇女委员会主任。
1938年6月去延安,先后任延安女大政治指导员、华北七纵队供给部副部长、冀鲁豫二地委社会部副部长,华北野战军三医院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
全国解放后,先后任中共上饶地委组织部长、江西总工会组织部长、江西省卫生厅副厅长。
1960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后被选为江西省文联委员。
1977年7月9日,缪敏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