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简王朱桂,明太祖朱元璋第十三子,洪武七年七月十八日(1374年8月25日)生,洪武十一年(1378年)正月封豫王。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九月,以徐达第二女为王妃。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三月改封代王,同年就藩大同府。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徐妃生朱桂长子朱逊煓。
他性格暴躁,建文元年(1399年)时,因罪被废为庶人。
成祖即位后,恢复了朱桂的王爵。可是朱桂仍然没有改进。成祖曾赐玺书给他说:“闻弟纵戮取财,国人甚苦,告者数矣,且王独不记建文时耶?”又下令从今起王府不得擅役军民、敛财物。当时朱桂已经多次被人控诉行为不轨,成祖赐敕列其32条罪状,召朱桂入朝,可是朱桂不来。成祖第二次召他时,在中途把他遣还,把他的三护卫革去,直到永乐十六年(1418年)才恢复护卫。
朱桂在正统十一年十二月十二日(1446年12月29日)去世,谥号“简”,由孙朱仕㙻继承王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