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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之华(中国妇女活动家、中共第五届中央委员)

杨之华
杨之华(1901年2月11日-1973年10月20日),中国妇女活动家,中共早期领袖瞿秋白的第二任妻子。又名杏花、文君、杜宁,浙江萧山人。192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杭州女子师范学校读书时参加“五四”运动,后在上海《星期评论》社工作。1925年10月任中共上海地委妇女部长、中共中央妇女部部长等职。1927年当选为中共第五届中央委员。1930年在上海协助瞿秋白进行“反文化围剿”的斗争。1935年去苏联参加共产国际第七次代表大会。1941年回国途中在新疆被反动派逮捕。1945年出狱后到延安担任中共中央妇委委员,晋冀鲁豫中央局妇委书记。建国后,先后任全国妇联副主席、中华全国总工会女工部部长等职。1962年在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候补常委。“文化大革命”中受到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诬陷迫害,1973年10月20日不幸在北京逝世。1979年后中共中央予以平反昭雪,恢复名誉。著有《妇女运动概论》一书。

  • 中文名杨之华
  • 外文名Yang Zhihua
  • 国籍中国
  • 民族
  • 出生日期1901年2月11日
  • 逝世日期1973年10月20日
  • 毕业院校杭州女子师范学校
  • 出生地浙江萧山

1916年后入杭州女子师范学校。

1919年在五四运动影响下阅读进步书籍,追求自由民主。同年底到上海在星期评论社工作。

杨之华像1921年春入教会学校上海女子青年体育师范学校,不久因进行反宗教活动被校方开除。同年秋回乡参加创办萧山衙前农村小学。

1922年回上海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参加萧山早期农民运动。

1923年进入上海大学学习,同时在向警予领导下深入工厂做女工工作。

杨之华在杭州192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沪西纱厂任工人夜校教员。11月与瞿秋白结婚。12月被选为上海女界国民会议促成会委员。

1925年2月参加纱厂工人大罢工和五卅运动,上海各界妇女联合会成立,被推选为主任,并任国民党上海执行部工人运动委员会委员。

1926年4月任中共上海区委妇女运动委员会主任。参与领导开展上海妇女解放运动。

1927年参加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4月被选为上海地区代表之一,赴武汉出席中国共产党五大,被选为中共中央委员。会后在武汉中央妇委担任领导工作。大革命失败后,同年秋随党中央机关转回上海,任中共中央妇女部部长,坚持白色恐怖下的地下斗争。

1928年6月赴苏联莫斯科出席中共六大,任大会组织、农民土地问题、苏维埃、妇女运动等委员会委员。7月作为中国共产党代表团成员之一,出席共产国际六大。会后随瞿秋白留在莫斯科,入中山大学特别班学习,坚决反对王明等人的“左”倾观点。

1930年秋回到上海,9月任中共中央妇女运动委员会委员兼妇委秘书,后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女工部部长,参与领导全党妇女工作,深人上海工厂开展女工运动。

1931年1月中共第六届四中全会后受到王明等“左”倾领导者排斥被撤职,此后隐蔽于上海继续坚持革命斗争。

1933年瞿秋白被调往中央革命根据地后她带着女儿留在上海。

1934年1月任中共上海中央执行局组织部秘书。

1935年被派赴苏联参加共产国际七大,任国际红色救济会常务委员。后被王明撤职并停止组织生活。

杨之华、瞿秋白和瞿独伊1938年任弼时到达莫斯科,恢复了她的组织生活。

1941年6月回国,途经新疆时遭到反动当局逮捕。在狱中坚贞不屈,发动难友坚持斗争。抗日战争胜利后,被党中央营救转到延安,任中共中央妇女运动委员会委员。

1947年调任中共晋冀鲁豫中央局妇女部部长,参与发动广大妇女参加土地改革,支援华北人民解放战争。

1949年5月出席第一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被选为中华民主妇女联合会常务委员,任党组成员、国际部部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副主席,中华全国总工会女工部部长等职。中共第八届十中全会上被选为中央监察委员会候补常务委员。并被选为第一、二、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文化大革命”中受到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诬陷迫害。

1973年10月20日不幸在北京逝世。1979年后中共中央予以平反昭雪,恢复名誉。著有《妇女运动概论》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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