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类拔萃
杨时少年时聪颖好学,善作诗文,被人称“神童”。幼时读佛学,少年攻读儒学。
嘉祐五年(1060年),杨时能赋诗,得到人们称赞。
嘉祐六年(1061年),杨时能够作赋。
熙宁元年(1068年),杨时在邵武游学,颇有名声。
熙宁六年(1073年),杨时赴礼部考试。下第,补太学生。
熙宁七年(1074年),杨时归乡后,在含云寺读书讲学。并作有《札记解义》《此日不再得》。
熙宁九年(1076年),杨时中进士。
求师研学
杨时题跋像取自清上官周绘,乾隆八年刻本《晚笑堂画传》。熙宁十年(1077年),杨时被授予汀州司户参军。以病为由没有赴任,专心研究理学。
元丰四年(1081年),程颢说:“杨时学起来最为轻松,一点就通。”当时程颢的弟弟程颐从涪陵讲学归来,听程颢提起杨时的故事,也十分称赞:“现在就如此自信,以后谁能够超过他呢?”杨时学成回归时,程颢目送他远去,曾感慨地说:“我的道学思想会向南发扬光大了吧!”元符年间,学者多从佛学,但杨时只衷心理学,所以程颢十分感叹:“现在做学问的人都泛泛空谈佛道,只有杨时和谢显道有长进!”
元丰五年(1082年),杨时在家乡重读《春秋》等书,给程颢写信《寄明道先生问春秋》。在此基础上,他开始撰写《春秋义》,还接待了建州人林志宁的来访。
元丰六年(1083年)正月,杨时携妻带幼,赴徐州司法任。四月二日到达徐州州府所在地彭城,四日交接职事。行前,到建州回访林志宁,托他捎带书信给游酢。在徐州又寄信给游酢,并推荐胞弟杨曦和堂弟杨君玉、杨仲远等人从师游酢。又寄信程颢问学《春秋》。同年著《春秋义》完稿,共17篇。八月,他还校著了《庄子解》。
元丰八年(1085年),杨时老师程颢去世。对于杨时来说,其思想刚刚转入道学,即突遭程颢逝世,可以说是一个不小的打击。于是杨时设灵位并于寝门大哭。还连夜写祭文,作《哀辞》,寄在洛阳的程颢弟弟程颐,以表哀思。程颐回信表示谢意。
再学伊川
元祐三年(1088年),杨时北上汴京赴调,被授虔州(今江西赣州)司法一职。七月,杨时自汴京返乡。
元祐四年(1089年),杨时赴虔州司法任。他晓习律令,一有疑狱便立刻决断。与郡内将领议事的时候也守正不屈。他还曾在濂溪书院讲学。
元祐八年(1093年)四月,杨时先迁瀛洲防御推官,后改授潭州(今湖南长沙)浏阳县知县事。五月十九日,西到洛阳以师礼拜见程颐。五月二十九日,杨时行40里,到河清县(今河南省孟县西)拜访任知县事的游酢。五日后,杨时返洛阳,继续从学程颐。他对理学已有相当造诣;但是,他仍然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勤奋好学。他与游酢“程门立雪”的故事成为尊师重道的佳话。程颐很为他们诚心求学的精神所感动,更加尽心尽力教授。杨时不负重望,终于学得程门理学的真谛。他为了弄清楚张载《西铭》里阐释的道理,专门写信向程颐请教。程颐回信,把《西铭》之旨概括为“理一而分殊”,并简要概述此说内容。杨时又写信给程颐,对自己所疑作了说明,并阐述了“理一分殊”的体用关系。
治邑有方
绍圣元年(1094年),杨时到浏阳任知县。任职四年,救饥荒,行仁政,深受百姓爱戴。同时在浏阳建有飞鷃亭、归鸿阁,自己作记。后来以飞鷃亭为主景的“飞鷃芳草”、以归鸿阁为主景的“鸿阁斜阳”都成为浏阳八景之一。他在浏阳还作有《浏阳五咏》(飞鷃亭、归鸿阁、相公台、洞阳、渭水)、《县斋书事寄张世贤》等诗作。浏阳偏居湘东,开化较晚,文化教育落后。据记载,杨时任知县时在浏阳城南讲学论道,传播理学,很多士子向他问学。嘉庆《浏阳县志·风俗志》序说:“浏阳的民俗有上古淳朴之风。自从南宋的杨时当县令以后,浏阳更加彬然,被称为儒雅之乡。”
杨时立像取自明吕维祺编,崇祯刻本《圣贤像赞》。崇宁五年(1106年),杨时奉敕差充对读官,转授浙江余杭县知县。
大观元年(1107年)三月十九日,杨时携家人到余杭县寓居。在余杭知县事任上,杨时为政简易,不事烦苛,远近悦服。时任尚书省左仆射兼门下侍郎的蔡京派家人带风水先生到余杭县为其母择墓地,要引南湖水到墓址下山谷形成一山塘,这要使南湖减少灌溉农田面积五百多顷。此举激起当地农民的极大愤慨,数百人联名状告蔡京损民。余杭县衙接到状书,杨时称病在家,令县丞把状书送达越州(州治在今浙江绍兴市)知州吴执中。吴知州向蔡京禀报,蔡京怕此事闹大,被皇上知道,自己吃罪不起,只得作罢,另择墓地。
奸臣蔡京、童贯、朱勔、王黼等为了迎合宋徽宗,大肆搜刮民间奇珍异宝,建龙德宫。朱勔之流还乘机敲诈勒索,大发横财。百姓怨声载道。杨时对此深恶痛绝。他在《余杭见闻》中愤然写道:“现在全天下上至朝廷大臣,下至州县官吏,无不专事欺上瞒下,朝廷已经无可救药。”他批评朝廷:“天下百姓为了逃避工役,都纷纷拿钱代役,而这些钱又通通全进了当权者的腰包。花石纲的危害尤为大,那些人都借此敛财。之前皇上试着罢免花石纲,诏书上的墨还没有干,而运送花石的船就已经首尾相接了。现在虽然再次颁布诏令,但是祸根不除,天下又有谁会真正相信呢?”
政和二年(1112年),杨时又赴萧山任县令。当时萧山县城周围农田易旱易涝,连年受灾。乡民曾多次要求将低田蓄水为湖,以灌农田,但都未实现。杨时本就主张“为政以德”,“爱人节用”,“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他还一再上疏恳请朝廷减轻农民赋税。杨时到任后,认真听取乡民的意见,率百姓筑湖。湖取名“湘湖”,成湖37000多亩,周围80余里,可以灌溉农田14万6千8百余亩;即使大旱之年仍然有过半农田可以得到灌溉;而且“湖中多产鱼鲜,又有莼菜,可炊以疗饥”。据《萧山县志》载:杨时出任县令,办理各种政务,裁决如流。因为百姓数年苦于干旱,便开筑湘湖,灌溉九乡,至今民众都还享受着湘湖带来的好处。因此杨时享祀当地的名宦祠。
宣和五年(1123年)四月,磨转朝清郎。杨时自婺州返毗陵,在东林书院讲学。这年,给事中路允迪、中书舍人傅墨卿出使高丽国。国王问:“龟山先生现在还在吗?”二位使臣答:“根据诏书已经赶往朝廷”。使臣回国后向微宗皇帝奏报,徽宗下旨任杨时为都堂审察,杨时以病辞免。
勇论朝政
宣和六年(1124年),杨时多年来培育弟子千人。高丽国王在这时派三位使臣来宋朝。中书舍人傅墨卿考虑到杨时并未在朝廷做官,将失信于高丽国王,于是他力荐杨时到中央朝廷任职,随后杨时接到徽宗御笔诏书,入朝担任秘书郎。
宣和七年(1125年)三月,杨时迁官著作郎,上书《与执政论时事札子》,建言十件大事。但因当时奸臣当道,杨时的建议未被采纳。七月,杨时又条陈三条意见,宋徽宗十分赞同,任命杨时为迩英殿说书。十二月二十日,杨时听闻金军南侵,连上两疏,提出“严为守备”、“收人心为先”等建言。
杨时题跋像取自1928年修《江苏锡山杨氏宗谱》。靖康元年(1126年)正月,杨时担任著作郎兼侍经筵。他公然斥责童贯:“他为三路大帅,敌军已经打到了边境,他却丢下军队叛逃,即使诛及子孙都还死有余辜,而朝廷却对他的罪行置之不理。正是因为如此,梁方平、何灌都相继逃跑。皇上应当公正刑法来作为对不忠臣子的警告。”他斥责蔡京“用事二十余年蠹国害民,国家几乎将近崩溃,人人都为之不齿。”他还建议罢黜投降派张邦昌,诛杀童贯。时值金军包围汴京,朝廷对战与和争论不休。当时金兵暂时退出汴京城外,宋朝廷主和议者欲割太原、河问、中山三镇二十州之地给金国求和。二月十八日,杨时上殿,极论不可专守和议。他说“河朔是朝廷重地,而三镇又是河朔重要的藩屏,自周世宗到太宗打了大大小小几百场战才把三镇从辽人手里夺回来,一旦丢弃,北方就只能任由敌人的骑兵奔驰了。”并且还提出出兵,召见种师道、刘光世,问以方略。钦宗打算下诏出兵袭击金兵,而朝廷大臣中战和争议不下。杨时再上奏章,要求出兵,并且诛杀拥重兵坐视太原危急而不救的姚古,均未被采纳。
之后,李纲被罢官,陈东等太学生到宣德门前上书请愿。杨时挺身而出,为陈东等辩护说:“士民都拜伏于宫阙下,向皇上进奏,诟骂投降派,揭发他们不可告人的罪恶,是出于一时的义愤填膺,并不是有想要作乱的心思,不用深究其过错。而真正应当加罪的是误国奸臣:李邦彦第一提出逃跑的计划,割地又赔款,为了议和,竟然拿亲王做人质;为了讨好金人,擅权罢免能臣李纲;李邺出使金朝,唯金人马首是瞻;这两个人都是被天下人所抛弃的。”杨时还说:“各位太学生纷纷俯伏于宫阙之前,是忠于朝廷,并没有其他的用意,只要选择老成持重而有行谊的人担任将帅、副官,那么这件事就会自然平息。”钦宗说:“没有谁比你说的更有道理。”钦宗下旨授杨时兼国子祭酒。杨时临危受命,平息了这场风波。
南宋建炎元年(1127年)正月,杨时寓居毗陵时,听到徽宗、钦宗二宫北狩的消息,泪流满面,向北长跪不起。五月,宋高宗即位改元。七月二十二日,杨时奉旨到南宋朝廷临时所在地扬州,上疏请求废除茶、盐二法,并且力陈不可再割地给金国。十二月二十五日,朝廷任命杨时为工部侍郎,杨时力辞不受。
致仕回乡
建炎二年(1128年)二月,杨时兼侍讲,覃恩转朝散大夫。他向高宗呈上奏章,提出修建炎会计录、体恤勤王军队等建议,都被采纳。授兼侍讲。二月十五日至四月十五日,四次上章乞致仕,不允。四月十九日,被授龙图阁直学士、提举杭州洞宵宫,赐对衣金带、紫金鱼袋。杨时辞免,不被允许。
建炎三年(1129年),杨时回到南剑州将乐县城北郊龟山旧宅居住。二月,苗刘之变爆发。杨时两次写信给吴守备,询问“苗、刘之乱”情况,并反映将乐发生洪灾后米价暴涨,百姓生活难以为继等问题,提出“荒政不可缓”等建言。
建炎四年(1130年),杨时以年事已高为由请求告老。高宗封他为朝请大夫,仍任龙图阁直学士,并赐他官绢200疋、白银300两,以养天年。杨时推辞说:“我只请求陛下给我的家乡福建施舍恩惠,不再有赋税和地租”。高宗准奏,从今以后福建省豁免租赋,以示优待。杨时回到家乡后,生活十分俭朴。自京城辞官还乡后,虽然吃的都是蔬食,却都觉得十分可口,也从来没有挑剔;既然住的都是破旧的房屋,但并没有对其他同僚的宅院感到羡慕而追求安逸。
晚年持家
杨时立像杨时为了教育儿孙“俭以养德”,特立下这样的家规:“三餐饭蔬,不论脆甘酸苦,只要是可以吃的,就不可有所嗜好;衣服鞋帽,不论布料精细,只要合身,就不许挑挑拣拣;所处房屋,尽管简陋,只要还能居住,就应安居乐业,不要羡慕别人雕梁画栋;故山田园,先祖遗留,应该守其世业,不可增营地产,侵犯他人利益。”他还赋诗勉励儿孙:“敝裘千里北风寒,还忆箪瓢陋巷安;位重金多非所慕,直缘三釜慰亲欢。”他还谆谆告诫后学者:“富贵如浮云,苟得非所臧。贫贱岂吾羞,逐物乃自戕。胼胝奏艰食,一瓢甘糟糠。所逢义适然,未殊行与藏。”(杨时《书含云寺学者》)他晚年在故里仍笔耕不辍,著书立说,先后写成《三经义辨》《日录辨》《字说辨》等书。
南宋绍兴五年(1135年),杨时辞世,终年83岁,葬于将乐水南乌石山麓。宋朝赐“左大中大夫”,又赠“太师”“大中大夫”等封号,谥“文靖”,并在将乐龟山麓建有“龟山书院”“道南祠”,宋高宗赵构为书院题名,清圣祖玄烨题匾:“程氏正宗”。
杨时亲自编修将乐杨氏第一部《弘农杨氏族谱》,并制定杨时家训十条,言简意赅,发人深省:父慈、子孝、臣忠、夫义、妇从、友恭、敬长、择友、睦族、和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