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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蔼娟(浙江鄞县人)

严蔼娟
严蔼娟,浙江鄞县人。1932年孙科结识,两人未婚同居近四年,孙科任立法院长时,她是孙的私人秘书。1936年3月,与孙科的女儿孙穗芳在上海出生。

  • 中文名严蔼娟
  • 国籍中国
  • 民族
  • 籍贯浙江鄞县

1932年,孙科经手下介绍在上海认识了交际花严蔼娟,此后两人便同居了近四年之久,期间孙任立法院长时还到南京充任孙科的“私人秘书”,生活甚为甜蜜愉悦。1935年,孙科偶然结识了上海交际场上的名花蓝妮,两人顿生情愫,很快,孙科便冷淡了严蔼娟,并迎娶了蓝妮为二夫人。适时,严蔼娟已身怀六甲,面对孙科无情的遗弃,她无可奈何。

严蔼娟被抛弃,不肯示弱,要拉着孙科上法院,经杜月笙和上海大律师吴经熊出面调解,孙科同意支付生活和教养费用,严蔼娟拿到了孙科支付的生活费,并答应孙科这是最后一次,今后永远不再要了。1936年3月,孙科与严氏的女儿孙穗芳在上海出生,虽然与孙科分手,但为了女儿,仍想方设法与孙科联系,盼望能得到女儿应有的抚养费。1937年全国抗战爆发,上海、南京相继沦陷,国民政府迁都重庆,孙科随着也去了重庆。严蔼娟曾设法托人,央求孙科为女儿提供点生活费,却未能如愿。迫于生计,失去生活来源的严蔼娟带着一岁的女儿只得改嫁他人。严蔼娟在战乱中所适非人,她的女儿孙穗芳经常遭继父毒打。1945年抗战胜利了,严蔼娟为了争取得到女儿的生活费,再次与孙科进行交涉。当时,国民政府尚未迁返南京,她嘱正在重庆中央大学读建筑的弟弟严星华前去找孙科,严星华介绍了姐姐和外甥女的情况,并转达了姐姐的要求。孙科那时既有原配夫人陈淑英,又有二夫人蓝妮,再加上当年向严蔼娟支付女儿生活费时,已有“此后一无所请”的约定,自然可以断加拒绝,但考虑到自己的地位和名誉,他对严蔼娟的要求既未拒绝,又没有爽快地答应。他请蓝妮出面在上海与严蔼娟谈判。然而,事情并没有像想象的那么顺当,严蔼娟的要求迟迟得不到满足。于是,她拿起笔接连给孙科写过两封信,倾诉这些年来的委屈,希望孙科看在女儿的情分上给予资助。1946年5月,孙科作了回应,最终拿出26根大金条,却又被那个女人截去了14条,严蔼娟只拿到12条。严蔼娟并未就此打住,息事宁人,而是不断纠缠孙科。

1948年底严蔼娟带孙穗芳到台湾,后因孙科寓居香港,过年又被带到香港,找孙科索要女儿的抚养费。1950年初在香港浅水湾71号公寓见孙科,孙科不但不给抚养费,还拒见严蔼娟母女。这令严蔼娟十分恼怒,一气之下向香港当局的法庭控告孙科遗弃女儿,要求孙支付一笔数目不菲的款项,一时间在香港闹得满城风雨。孙科为了顾及脸面,在准备打官司的同时,力求设法通过法院调解解决问题。蓝妮再次为孙科出面斡旋。当时双方难以达成和解的关键是抚养费的数目。蓝妮表示最多出3万元,但严蔼娟方面对此十分不满,声言非24万元不能解决。1950年5月20日上午10时,法院开庭调解严蔼娟起诉案,被告律师孙祖基请求改期,遭到原告律师的极力反对,最后法庭强制改期,延至7月20日上午10时开庭。这使得严蔼娟十分恼怒,马上具状向法院撤回调解,另行起诉。但据说此案后因孙科举家迁居法国而作罢。严蔼娟起诉孙科,结果竹篮打水一场空,因而更加深了她对蓝妮的嫉恨。严蔼娟的不幸,皆因她遇到了孙科,造成其可悲的一生。